近年来,蒙自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五强化”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全面促进人民陪审员履职效能提升,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
强化组织领导
夯实“基础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研究制定本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参审程序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定期研究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民陪审员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其他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共同分析工作中难点、堵点和痛点,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选任规范
严把“入口关”
一是规范选任程序。规范履行《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健全与蒙自市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扎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选任程序、确定选任名单、做好名单公示、开展任前培训。
二是考察综合素质。严把各项选任关口,严格考察候选人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确保人民陪审员具备良好的履职基础,为后续陪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三是优化人员结构。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从不同阶层、行业、年龄段中选取候选人,确保陪审员队伍的多样性和代表性,2024年共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6名。
强化日常管理
严控“参审关”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法官与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信息交流制度,做实开庭前告知、庭前阅卷、庭前会议等流程,确保人民陪审员提前了解案情、实质参审。
二是落实均衡参审。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落实奖惩制度。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与荣誉感。
强化陪审效果
做优“效能关”
一是当好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部分人民陪审员来自乡镇、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基础扎实的优势,组织其积极同法官一起开展诉前调解,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当好法治“宣传员”。结合陪审经历和参审案件,组织人民陪审员在各单位、社区、乡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点面结合扩大普法宣传的范围和力度。
三是当好司法“监督员”。主动接受包括人民陪审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和裁判过程都处于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的视线范围内,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强化学习培训
狠抓“业务关”
一是开展任前培训。认真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陪审员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各审判业务常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参审履职能力。
二是多元学习提素能。以“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线上发布和宣传《人民陪审员法》及最新法律法规,线下常态化开展任职期间培训,促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
三是不断丰富培训方式。积极探索集中授课、庭审观摩、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通过“请进来”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持续拓宽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专业素养。
人员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秉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奉献精神,汇聚了为百姓解忧的司法正能量。蒙自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矛盾纠纷化解和审判工作中了解基层、熟悉群众等独特优势,努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推动法院法官公正司法,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