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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经验,让小法庭焕发新“枫”貌

作者:谭曌  发布时间:2024-12-10 15:26:15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合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近年来,红河县法院浪堤人民法庭立足“一庭一品”,传承红河马帮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吃苦耐劳的精神,因地制宜创立“马帮侨乡法庭”品牌,探索以“三三”经验助推实现三项转变,即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着力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贡献了法院力量。


一、搭设“三大架构”

打造为民服务“先锋队”



(一)网络+法庭,为诉讼服务再提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集立案、送达、保全、调解、信访维稳于一体的现代化法庭,实现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线上保全等便捷诉讼服务,将融合式、智慧型、便捷化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2024年以来,在线庭审办案24件,电子送达241人次。


(二)调解+法庭,为矛盾纠纷做减法。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案件,充分运用“调解员+法官+N”模式,开展诉前、诉中调解,让法庭调解“提温度”、纠纷化解“加速度”。2024年以来,调解各类纠纷117件,调撤率达 60.30 %,矛盾纠纷总数同比下降 9.6 %,平均结案周期缩短 1.2 天。


(三)创新+法庭,为法庭助力提效能。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携手党委政府调处矛盾纠纷16件。积极指导辖区开展“无讼乡村”和“共享法庭”创建,在家门口就近化解纠纷,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二、着重“三个结合”

打造基层治理“主阵地”



(一)审判+法庭,筑牢司法屏障。加强巡回审判,将庭审开进乡村,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日常审判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24年以来,巡回办案149件,巡回办案率80%,旁听受众500余人。


(二)民俗+法庭,做实能动履职。选任20名“乡贤”为特邀调解员,培养熟悉哈尼语和民俗的“双语工作人员”22人,在解纷过程中引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的村规民约作为法律的补充,探索解决基层涉少数民族村民案件调解难、送达难等问题。2024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18件。


(三)普法+法庭,提升普法实效。通过“流动式”送法、“定制式”释法、“课堂式”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开展模拟法庭进乡村3次,各类普法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15次。


三、做好“三个强化”

打造法庭动能“强支点”



(一)党建+法庭,强力引领蓄势赋能。将党建工作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创建法庭党支部品牌“法毓桑梓”,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切实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共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建党103周年活动中,法庭党支部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红色+法庭,赓续基因激发动力。深入挖掘本地红色资源,带动干警学好党史必修课,促进红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好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组织法庭干警探访浪堤革命老区,深刻感悟革命精神,将红色法治基因注入干警血脉。


(三)学习+法庭,提升本领建强队伍。融合推进法庭干警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将日常学习与工作调研、自我学习与组织培训贯通,切实在忠诚、干净、担当上下功夫,为法庭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以来,集中开展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研讨10余次。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