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10月17日,红河中院与金平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来到金平县第一小学,开展“家长夜校”普法宣传活动。该校部分家长、学生共1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红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苏知以“‘家’倍关爱,护‘未’成长”为主题作普法宣讲。她结合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向家长和学生分析了现行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定义以及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同时,宣讲结合真实案例及影视片段,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概念和意义,及婚姻家庭中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保护等内容,使得法律规定以生动鲜活的形式走入家长和学生心中,特别是讲座中提出的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未成人受教育问题,和树立正确婚恋观问题引发了广大家长的深入思考。
讲座结束后,红河中院、金平法院的干警还向参与活动的学生和家长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资料,进一步延伸普法效果。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家庭教育直接关系到子女的身心健康。只有父母更深刻地接触法律、认识法律、理解法律,才能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有效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本次活动,依托红河中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课堂”现场教学点平台,以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及保护为鲜明主题,引导家长和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有力提高了其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