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红河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措并举、多方发力,通过法教结合、家庭教育指导、联动社会力量、法治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持续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让未成年人在新时代的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一、法教结合,
引导未成年人“向阳而行”
全州法院聚焦审判主责主业,采取“法教结合、宽严相济”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同时对犯下严重罪责的未成年人从严惩治,强化法律震慑作用。对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方式,尽可能地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被告人、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
“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法院对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律援助250人次,帮助10余名未成年罪犯复学、就业;开展社会调查、法庭教育360余人次;指派合适成年人30余人次,为未聘请律师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200余人次,筑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二、家教指导,
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中,红河州法院不仅注重法治的刚性保护,更关注未成年人家庭的柔性教育。审判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家庭教育缺失、不当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及时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养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单亲离异等问题家庭,定期上门走访、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75份,并将家庭教育令、司法建议书推送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村委会,强化跟踪反馈,推动“两令一书”发挥实效。同时,妥善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115份,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案件中,严格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处理纠纷,积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三、凝聚合力,
共筑未成年人“成长护栏”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全州法院依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让“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红河中院会同红河州检察院、团州委等八家共建单位印发《关于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成立“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会同教育部门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推进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州法院共有55名法官在61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工作推进中,全州法院还针对宾馆、酒店等场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住宿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对其中疏于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进行处罚、督促整改。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的网络乱象,发出司法建议,促请、配合相关部门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时刻紧绷未成年人保护之弦。
四、法治宣传,
输送未成年人“法律养料”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不断提升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来,全州法院以“集中喷灌+小水滴灌”的形式,在“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暑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法院夏令营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法律讲座、禁毒宣传、旁听庭审、趣味夏令营等活动,范围覆盖幼儿园、小学及初高中,将法官走进学校与学生走进法院相结合,集约宣传提升覆盖面。宣传中,用未成年人更易接受、更感兴趣的方式“寓教于乐,润物无声”,在活动中增强互动性,点对点交流、针对性普法,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法院共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30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40000余份,受教人数50000余人次。其中,红河中院与建水法院联合推出以“愿少年逐光而行”为主题的“利剑护蕾”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红河县法院《哈尼法官说》栏目录制“利剑护蕾,守‘未’成长”专题普法栏目共7期,由法官使用哈尼语围绕相关普法专题作深入讲解,为边疆少数民族未成年人提供了精准、易懂的“点单式普法服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红河州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让每一朵“花蕾”都能在安全、健康、温暖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在法治晴空下尽情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