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随着“执行110”短信提示声响起,清晨的宁静被打破,布控许久的被执行人许某行踪被锁定在红河县某酒店。红河县法院执行局值班干警向该案承办法官核实案件情况后,“执行110”快速反应并迅速出警,四名干警于7点20分抵达现场,找到了还在睡梦中的许某,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执行局交由案件承办法官处理。
基本案情
该案为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022年3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确定许某分期支付融资租赁款26818.54元,但被执行人许某未按期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但许某仅履行第一期后就不再履行且长期失联,于是执行干警通过“执行110”向公安机关申请布控。
法院执行
传唤到庭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许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采取的司法惩戒措施,使其认识到违法后果严重性。同时,劝说其履行案款,积极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并获得谅解,以减轻司法惩戒措施力度。经释法析理,被执行人许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后续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主动和申请人电话联系,取得了申请人谅解。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实现的“最后一公里”,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执行110”行动,有效制止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红河县法院将坚定不移地做实“执行110”行动,继续依法加大执行的力度,切实保障生效裁判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