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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荣到云南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9-03 09:37:1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工作部署,8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到云南高院,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进行专题宣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主持宣讲会。此次专题宣讲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研讨班重要内容之一。


在云南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贺小荣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总体情况、《决定》中涉及法院的改革任务、《决定》对审判工作的影响等方面作全面系统的宣讲解读。宣讲内容充分体现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司法实际,系统透彻、深入浅出,为云南法院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提供了富有思想性、实践性的指导。



在云南高院主会场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这次宣讲会为契机,全力以赴把全会各项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集中培训和专题辅导,引导全体干警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二要做到学懂弄通,把凝聚改革共识、把握改革方向、激发改革动力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对改革重大意义、重大原则、重大举措的理解领悟,深刻把握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具体责任,研究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围绕最高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安排部署,把握规律、强化管理,不折不扣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九分落实,因地制宜转化为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实践。


专题宣讲会以现场会与视频会结合的形式召开,在云南高院设主会场,在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全省三级法院全体干警同步学习。省高院党组成员、院领导、专委、厅级干部,各州(市)中院院长,省高院全院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及全体人员应邀参会。


宣讲会结束后,贺小荣前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人民法院及曲江人民法庭、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基层基础工作。


 

责任编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