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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空调外机起纠纷,法官这样现场调处解心结
作者:李建英 潘林招  发布时间:2024-07-25 16:48:16 打印 字号: | |

炎炎夏日

空调外机安装引发邻里纠纷

如何调处?


看蒙自法院法官这样化解


案情回顾


李女士与谢女士是蒙自某高层住宅小区的邻居,李女士住楼下,谢女士住楼上,但因为空调外机安装问题,两家成了“冤家”。


原来,该高层住宅小区在设计时已确定住户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为自家房屋的飘窗上方,因楼层高度和设计建设问题,谢女士家飘窗上方未能预留空间,谢女士在装修房屋时,便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了楼下李女士家次卧的飘窗上方。然而,该卧室系李女士家的老人房,因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热量、噪音以及反水等问题,影响到老人睡眠和日常生活。此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女士随后诉至法院要求对空调外机进行拆除。



谢女士则称,因自家房屋户型设计问题,没有预留空调外机安装地方,如果直接安装在高空外墙上,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虽然空调外机安装在了李女士家的飘窗上,但还有多余空间可以使用,并不影响李女士使用飘窗。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经现场勘察、走访了解到,谢女士居住楼层为29层,该楼层户型均未预留空调外籍安装位置,又因楼层较高,如直接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墙体外部则可能带来高空坠物的隐患。为避免引发更大的风险,法官随后在调解过程中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降低风险的理念和原则,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和释法答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同意谢女士将空调外机更换安装位置,安装在其房屋的主卧飘窗上方,因转移安装的费用由谢女士负担。




法官提示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如果相邻方造成妨害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不仅与个人幸福息息相关,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仅要关注自身利益,还需要尊重他人权益,应当尽量避免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妨害,遇有矛盾纠纷,应本着相互体谅的精神进行协商,防止矛盾激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