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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新路径,让农民工的薪酬不再是薪“愁”
作者:褚梦洁 王贤  发布时间:2024-07-10 16:52:1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感谢检察官!工资拖欠了这么久,这下终于收到了!”近日,在建水法院的审判大楼前涌动着阵阵暖意,拿到工资的民工兄弟们对我们连连道谢。我长舒一口气,这批涉农民工劳务报酬的系列案终于圆满收官。


但在不久前,这批案件刚立案时,画风却截然相反。




陷入两难的调解僵局


“王庭长,有个非常紧急的事情,诉讼服务大厅来了47名农民工——他们找不到老板,没拿到工资,你快来接待一下吧!”立案庭干警的话音中透露着一丝焦虑。


立案庭法官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要面对突然到访的众多当事人。听闻涉及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我放下手头工作,立即前往现场。



经初步了解,涉案楼盘项目工程目前已经初步完工,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承包方拖欠了47名农民工工资,农民工经多次催讨未果,情绪越发激动。无奈之下,农民工兄弟们来到法院反映情况。


“法官,我是钢筋组的工人,去年年底已经完成了楼盘的封顶工作。我们组47人的欠费我都核实过了,金额没问题。现在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付款,我们怎么办?”农民工老徐气愤地说道。


“我们公司也很无奈,这个地产项目是由四川省某建筑公司承建,该总公司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承包方。因为承包方有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未结清,现在晚开工一天,我们就多一天的损失……”建设方也言辞激烈、态度坚决。


一边是“讨薪难”的农民工,一边是替人“接盘”的建设方,该如何打破调解僵局?


探索“法院+N”的多元解纷新路径


“现在来的是40多名农民工,后续还可能有其他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没有付。”


“涉及的农民工工友人数多,企业项目又着急竣工,我们要提前介入,不能让矛盾进一步扩大。”


鉴于这批系列案件的群体性特征且存在矛盾激化风险,又涉及对农民工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保障,我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利用多元解纷途径,积极联动检察院、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排查、调前会商,共同制定化解方案。 


合力联动

让劳动者的薪酬不再是薪“愁”


通过建立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律师的三方联动机制,我们立即赶赴工地,全面了解纠纷情况。一方面,实地走访了工地宿舍,了解民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另一方面,听取了工地负责人和建设方的想法。


我通知农民工代表与建设方负责人来到法院调解室,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商量后,决定采取先安抚再调解的方式,先缓和现场剑拔弩张的氛围,再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背对背”调解。




建设方这边,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公司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别规定,建议由建设方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再向承包方和劳务公司主张损失。


农民工这边,我也建议他们在追索劳动报酬时要理性维权,要注意与施工方确认好对方的身份信息,签订劳务合同;工时记录双方要签字核对,及时制作书面记录;留存好平时打款、结算材料和相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随后,我们逐一核实该项目备案登记的农民工信息、工地打卡考勤记录及工时单价,并由农民工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基本确认了农民工工资的真实性。



“劳资关系就像是鱼与水的关系,企业拖欠劳动报酬,劳资关系不和谐,不但会损害农民工的利益,而且会阻碍企业发展……”法官、检察官、法律援助律师分别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正确引导、合理建议、耐心说服,最终,建设方同意先行垫付农民工的劳务工资,收到报酬后的农民工们逐一到法院撤回了起诉。


至此,这批劳务报酬系列案件圆满解决。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

强力度、探新路、有温度


每个案件都是一面镜子,可以折射出背后的社会治理难点。千年古城,紫陶之都。建水作为云南边陲一座古今交相辉映的城市,亦是一片生机勃勃、宜业宜居的创业热土。但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劳务合同纠纷也愈发繁杂,司法保障需求也逐渐增加。这批涉农民工系列纠纷的成功处理,是建水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前启动“法院+N”的多元解纷路径,联合化解涉众型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


王贤

建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二级法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法官,在办理此类劳动报酬案件时,需要多做换位思考,从企业和农民工的角度多想一点、多做一点,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法院+N”多元解纷新路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力度、探新路、有温度,用心探寻企业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最优解。我们所追求的,就是把每一次办案都当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务实行动,以人民法官的态度、温度、力度,让人民群众暖心、稳心、安心!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