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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于至善铸“匠心”,惟实励新担“先锋”
  发布时间:2024-06-11 09:09:40 打印 字号: | |


李劼 

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劼,男,傣族,1987年12月出生,云南弥勒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他惟实励新、精业笃行,打造云南省首个金融房地产专业化特色法庭,以专业化审判护航弥勒高质量发展,让一间“小法庭”尽显司法服务的“大作为”。他臻于至善、勇挑重担,敢办大案难案,是有口皆碑的“全能才”“多面手”,近三年共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1394件,承办涉黑案件2件,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展现新时代青年法官的担当与作为。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践行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度,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惟实励新、精业笃行

以专业化审判护航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庭更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靠着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实践精神,靠着“锚定青山不放松”的坚毅品质,在人民法庭工作近十年,李劼逐渐成长为这片前沿阵地的“先锋”法官。


李劼同志现任职的弥阳人民法庭属城区法庭,诉讼群体、法律关系和主要矛盾类型都与乡镇法庭有很大区别,于是他大胆提出打造金融和房地产专业化审判的人民法庭,锚定一体化、类型化、示范化的“三化”目标,从审判模式、诉前调解、社会治理“三端”发力,靶向强化审判工作的社会治理功能,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李劼同志先后带领团队制定了要素式审判、立审执一体化、示范性裁判等工作机制,与人行、住建以及房地产协会等搭建起专业化的类案诉前化解平台,打造了全省首个金融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金融共享法庭),先后在西三镇、弥阳街道建成集巡回审判、共享法庭、无讼村(社区)创建、法官联络联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普法强基等功能为一体的诉源治理综合服务站,以专业化审判支撑弥勒高质量发展,让一间“小法庭”尽显司法服务的“大作为”。2023年,李劼指导金融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标的近3亿元的涉房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使得项目复工续建,同时还通过“示范性判决+司法建议”的工作模式在诉前妥善化解两百余户购房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切实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群益;弥阳人民法庭诉前委派调解成功431件,调解成功率45.95%,其中374件申请司法确认,新收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24.62%,已连续两年实现案件逆增长。


臻于至善、勇挑重担

敢办大案难案书写公平正义



李劼自西南民族大学毕业后就进入法院工作。他参加工作后,善于学习总结,勇于迎难担当,不久就成为院内出了名的“全能才”“多面手”,敢啃最硬的骨头,善接烫手的山芋,在执行攻坚、扫黑除恶、破产案件审理、家事审判改革、诉源治理等工作中破坚冰、解难题,展现了新时代青年法官的担当与作为。近三年来,他负责审理各类案件1394件,办案质效名列前茅;他作为执笔人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的基层实践》荣获二等奖、《挽救困境房地产开发企业机制研究》被评为优秀课题。


严谨细致、作风扎实,是同事们对李劼同志的一致评价,对于承办案件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使得他经手的每一件案件都认定准确、说理充分,正是凭着扎实的工作作风,他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李劼同志坚决服从组织安排,顾大局、挑重担,在完成民商事审判任务的同时,还承办了辖区重大涉黑案件2件,参与审理涉黑涉恶案3件。面对涉黑涉恶案件以百为计量单位的侦查卷宗,每个案件数十起犯罪事实,动辄上千条交易记录,他深感压力空前巨大,但为了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他想都没想就一头扎了进去。繁重的工作量,使挑灯夜战成为常态,凭借着对每一份笔录、每一组证据、每一起事实细致入微的记录、推敲和论证,形成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圆满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因工作成绩突出,李劼同志在2021年7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除此之外,李劼同志还承办了在弥勒市影响较大、涉及职工利益问题较为突出的破产案件,他边学习边总结边实践,辗转上千公里,多次赴芒市、梁河、景洪、澜沧等地调查和协调,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实质性推进。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数百名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得到解决,切实保障了职工权益,有利维护了社会稳定。


心系群众、司法为民

践行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度



人民法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庭更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法庭工作“硬杠杆”。一代代基层人民法官握神圣之槌让正义抵达,执公正之笔写为民担当。2023年年初,因受经济下行影响,某房地产项目迟迟未见动工,因协商退还购房款未果,16名购房者怒气冲冲地来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人民法庭,准备起诉该房地产企业退款。了解情况后,李劼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分析各方利弊,积极引导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矛盾纠纷。然而化解纠纷并非一朝一夕,屡经多番交涉,企业态度始终模棱两可。焦急的购房者再也按捺不住,一通电话便投诉了李劼法官。面对当事人的殷切期盼,李劼法官始终将心比心,磨破嘴皮,踏破铁鞋,历经11次调解,最终促成16名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达成了协议,顺利帮助购房者拿回了购房款300万余元。昔日的投诉人杨某深感误会了耐心细致的李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及表达歉意。


就是这样,李劼同志通过其对审判工作的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获得了尊重,凭着对当事人的耐心和热心赢得了赞誉。



法治路漫漫,求索无怨悔。李劼用沉着坚韧的态度、舍我其谁的担当、敢为人先的气魄、吃苦奋斗的精神,让每一次法槌起落都不负党的嘱托,让每一纸判决都不负人民的期望,在件件关乎民生福祉,桩桩牵系和谐稳定的纠纷中诠释着坚守与热爱。

 
来源:红河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