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尽可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发布本公告。
被执行人:黎武,男,1987年2月1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醴陵市李畋镇麻石村黎家组533号,身份证号码43028119870210365X。
被执行人:黎隆良,男,1979年4月16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醴陵李畋镇麻石村黎家组529号,身份证号码430281197904163613。
执行依据:(2023)云25刑初7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尚未执行到位金额:人民币70000元(二被执行人相负连带责任)。
若有知情人士掌握被执行人黎武、黎隆良财产线索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873-3053700,联系人:丁法官。
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财产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