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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干勤练内功——红河中院开展2024年度全州法院督察巡查工作专项培训
作者:李艳芳  发布时间:2024-05-28 09:53:1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积极适应法院督察干部履职需求,不断提升全州法院督察巡查工作成效,5月23日至24日,红河中院开展2024年度全州法院督察巡查工作专项培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作培训动员讲话,全州法院2024年督察巡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督察干部40余人参训。



开班仪式上,李祖发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第一年,举办全州法院督察工作专项培训,对推动法院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督察巡查工作,李祖发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目标靶向,准确把握督察巡查工作安排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督察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督察巡查工作是实施内部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人民法院督察巡查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利剑”作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督察巡查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服务好全州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全力完成督察巡查各项工作。

要准确定位,发现问题,让问题无处藏身;要抓住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帮助被督察巡查对象查缺补漏,推动被督察巡查对象政治生态、审判执行质效、院风院貌持续向好;要善用成果,要将成效体现在督促整改落实上,最终体现在案件质量提升上。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持续提高督察巡查工作成效。

要深度融入审判、服务审判,坚持对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全要素督察。做到围绕法院工作中心大局,持续聚焦推进“提质增效创一流”“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情况;全面施行云南法院“26+N”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访源治理、执源治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等问题督察巡查。



此次培训主要是对州中院组织的督察业务培训的深化和拓展,聚焦2024年度督察巡查工作重点,邀请州中院各部门各版块的业务骨干来讲授相应实务知识。各授课人紧贴工作实际,分别从政治督察工作、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立案工作要点、执行工作实务、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审核汇报材料、审判质量提升暨“26+N”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等方面展开专题辅导。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时间虽然不长,但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后工作中,将主动担当、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加强督察巡查工作的务实举措,落实到督察巡查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为推动全州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