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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力度+速度+温度”打好执行工作“组合拳”

作者:刘沁怡 李昊翰  发布时间:2024-02-01 08:59:18 打印 字号: | |

执行程序是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纸上权益”能否兑现为“真金白银”,关键看执行。2023年,石屏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一起起执行案件中,彰显了执行力度、速度与温度。


力度--强制执行敢于亮剑




强制执行是执行工作的利剑,也是执行工作高效开展的有力保障。该院对于长期躲避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情节严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共开展“红河利剑”专项执行行动2次,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36件,执行到位金额637万余元;共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人次,限制高消费387人次,司法拘留26人次。


速度--多措并举协同执行




案件执行效率关系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是公正高效司法的永恒命题。该院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利用网络大数据畅通查询渠道,积极探索案件快查、快控、快执、快结。2023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114件,结案平均用时52天,执行平均用时缩短18天,最短用时1天;通过协同联动机制,累计在线查封房产38套、车辆33辆,冻结资金1269.34万元,网络司法拍卖420次。


温度--善意执行传递温暖




柔性执法实现共赢,是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题中之义。该院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执行案款兑现为主线,因案施策积极推动“执行和解”,进一步强化执行案款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建立“惩戒+修复”双向信用督促机制。2023年,促成执行和解案件323件;成功执结某公司商品房买卖系列案,向100余户购房户兑付执行款1400余万元;对已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诚信修复,依法退出失信名单10人次,解除限制高消费令23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强制执行要“雷霆万钧”,也要善意文明。下一步,石屏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