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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审判管理 奋力谱写审判工作现代化“红河篇章”
作者:李祖发  发布时间:2024-01-15 15:28:11 打印 字号: | |

审判管理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在国家法官学院2023年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聚焦“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主题,围绕如何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作了系统深刻的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指明了路径、提供了遵循。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深学细悟、锚定目标、笃行实干,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建好“六大中心”

夯实工作基础


人民群众期望矛盾纠纷通过最少的流程、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得到解决。这就要求法院干警从当事人“一件事”去看法院的“一件案”,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办理好案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好“六大中心”就是要持续深化集成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集约化服务。红河州两级法院以“党建服务中心”建设为牵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以“案件质效管理中心”建设为牵引,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以“执行服务中心”建设为牵引,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牵引,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以“审务督察中心”建设为牵引,深入开展司法巡查与审务督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以“警务保障中心”建设为牵引,狠抓安保执勤,强化庭审保障,构筑安全防线。


健全工作机制

压实工作责任


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人民法院应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科学、精准、有效的审判管理制度,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推动实现审判权、管理权、监督权的有机融合。


红河州两级法院先后对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审判委员会规则等进行修订,形成具有当地法院特色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体系;出台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明确“四类案件”的监管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责任,发挥院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红河州两级法院通过开展制度化、精细化、精品化“三化管理年”活动,构建“目标、任务、人员、职责、时限、节点、督查”七要素闭环落实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加强跟踪问效,助力工作提升。


合力齐抓共管

优化管理方式


审判管理包括从立案到执行再到申诉信访的全链条管理,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只有树立审判管理“一盘棋”思维,统筹好法院党组、审委会、院庭长、法官等各个主体,做好管理工作,才能凝聚协同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合力。同时,红河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管办承上启下、联结各方的枢纽作用,强化统筹规划指导、牵头组织协调、跟踪制约监督,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判管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坚持问题导向,做优审判管理。红河州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推进“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补短板行动,对标对表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全面查找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上的差距,有针对性地整改提升;认真开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对于指标反映的问题,深挖细查、找准症结,把审判管理落实到对具体案件的指导上、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提升上。


规范审限管理,严格流程节点管控。红河州两级法院严格落实审限管理规定,设立超审限未结案件预警通报和清理制度;制定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化管理办法,对立、审、执所涉流程逐一梳理,对所有节点逐项明确管控要求,确保协调配合、衔接配套、规范有序。


全面优化考核体系,做实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红河州两级法院强化日常跟踪问效,推出一系列绩效考核举措,细化考核管理办法,将各项指标分解到个人,有效激发内部科学管理活力,通过全员绩效考核,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分开来,调动干警积极性,让考核“指挥棒”真正发挥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聚焦改革创新

破解重点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这些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必将引领人民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


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审判团队。红河州两级法院着力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推动案件专业化审判。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设立金融审判法庭、婚姻家事法庭、生态旅游法庭等多个专业化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探索在红河中院机关审判庭内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性分案。例如,对建设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实行同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切实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动管理扁平化、事务集约化、服务高效化、监督常态化。


探索院庭长“阅核制”。红河州两级法院从阅核主体、阅核范围、阅核流程、阅核监督等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案件评查,提高案件监管力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坚持数字赋能,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红河州两级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红河激荡,哀牢巍巍,勇立潮头,奋楫争先。下一步,红河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想为”之境界、“敢为”之担当、“勤为”之作风、“善为”之能力,在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中抓实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服务保障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审判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