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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
作者:王景  发布时间:2023-12-18 10:06:35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简称“一号司法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简称“二号司法建议”)在我州的贯彻落实,12月15日,红河中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及十余家商业银行负责人,及红河中院民事审判团队、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红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仲黎传达了最高院及省高院关于司法建议一体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民一庭庭长何红、副庭长甘峰与民二庭庭长李宏明分别通报了近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涉商品房、建工领域和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并对两份司法建议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审监庭副庭长许莲芳、执行局副局长钟旭分别结合立案与执行工作就两份司法建议的具体落实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就协同推进商品房及建工、信用卡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各单位参会领导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将全力配合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杨仲黎就如何深入推进“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三方面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重要意义。发挥好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作用,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健全前端风险预防、纠纷化解组织机制,预防和化解相关领域社会矛盾风险。


二是加强府院联动、汇聚治理动能。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联合督导、定期会商等制度,共同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效能。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司法建议内容落实落细。以贯彻落实“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为抓手,紧密结合全州实际,不断改进审执工作,打通涉商品买卖、建设工程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红河中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细化落实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加强府院联动,切实抓好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