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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情”调解,我这样打开当事人“心门”……
作者:李祯祯  发布时间:2023-12-20 09:26:59 打印 字号: | |

我,李祯祯,一名哈尼族法官,和少数民族“打交道”,听千家万户的家长里短是我扎根在基层法庭10余年的工作日常。对我来说,法官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我要做的不仅是在审限内办结案子,而是将自己置身纠纷,为当事人考虑得更周全一点、让每一件纠纷解决得更圆满一点,让当事人既能感受到司法力度,又能感受到司法温度。



▲图源网络,与本案无关


我还记得那天,民族团结的花朵绽放在这间调解室……


朋普法庭走进来了一对中年夫妻,走进安检室,男子手脚不太利索地掏出了一份诉状,夫妻俩嘴里一直说着“要赔钱”“要起诉”。听口音,夫妻俩是少数民族,妻子汉语说得还不太流利。我带着他们来到调解室,详细询问起来。


原来,2022年2月,家住巡检司镇的万某带着自己的割草机器到同村李某家的石榴地里割草,半小时后,万某不小心割到了地边的铁丝网,致铁线网断裂刺入万某头颅。万某先后开支了约4万元的医药费,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万某家庭困难,这次意外,更是让他的家庭雪上加霜。


了解案情后,我便给李某打电话,电话的那头,李某情绪激动地说:“不赔,我一点都不赔,是他自己不小心,铁丝在那里都不让开。”看来诉前调解是行不通了,我决定先为万某立案,等开庭的时候,听听双方的说法,看看证据再决定怎么处理。


开庭当天,阵仗蛮大,双方都有很多亲戚朋友过来旁听。庭审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万某坚持认为双方是雇佣关系,李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李某则认为双方是承揽关系,自己已经垫付了医药费9000元,不仅不该再赔偿,之前垫付的费用也应该由万某返还。


万某和家人都不懂法律,我一点一点跟他们解释法律,希望他们能明白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你想想看,铁丝网就围在地边,你割草的时候还不注意,这次意外,你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说清楚后,我又和李某好好聊了聊。“你看,他家条件不好,上有老、下有小,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受伤了,到现在都没能完全恢复。大家都是同村,互相让让步……”“法官,其实我是愿意承担一部分的,就是因为知道他家条件不好,所以地里有活儿我才会想着叫他去,他受伤后还是我找车把他送去医院的。他住院的时候,我还开车拉他家的亲戚去看他,结果他要我承担全部责任,我就是不服气。”李某态度渐渐缓和,听到这儿,我觉得案件应该能调解了,可以说只要有一点点调解的可能,我都要不遗余力。


考虑到双方带了不少亲友前来,亲友们的意见建议或许能让剑拔弩张的李某、万某握手言和,于是我把他们一起喊上,把双方的意见以及法律的规定又详细说了一遍。最后,我给出了一个调解方案。“我觉得法官说得很清楚了,这个方案也很公平,你们双方看看,要不就这样处理了。”说话的是村干部。


一分一秒过去,我穿梭在李某和万某之间,两个小时的努力换来“握手言和”,李某当庭将赔偿款支付给了万某。最后,双方还相约着外出吃饭,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图源网络,与本案无关


成功调解一起纠纷,除了调解方案要切实可行、公平公正,调解过程中更是要兼顾当事人的情绪起伏,这就需要在调解里融入“五情”。即:付真情、求共情、讲实情、凝温情、促谅情。只有真正做到叩开百姓“家门”,才能打开群众“心门”,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何为“五情”调解?

付真情,拉进距离。在调解中转换身份拉近与当事人的关系,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让当事人敞开心扉。

求共情,贴近情感。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与当事人达成共情。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分析问题,并结合自身经历,说服当事人。

讲实情,释清法理。一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讲述对方现状与实情,从情感上争取理解;另一方面在当事人固执己见时,丝分缕析地讲解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分析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凝温情,靠近共识。在家事案件中,因当事人往往是血脉相连的骨肉至亲,要努力寻找双方的情感共鸣点,凝聚温情。

促谅情,侧近化解。在调解中注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并灵活运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