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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如磐,奋楫笃行——记一位管理学专业出身的女法官的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23-11-13 17:39:32 打印 字号: | |

星光不负赶路人,江河眷顾奋楫者。她是众多“法院人”中的一员,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不曾改变作为法院人的坚守、热爱与不懈追求,在每一起承办的案件中始终提醒自己,竭力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海帆

红河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庭长、三级法官


杨海帆,女,哈尼族,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12级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2014年11月进入红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综合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工作,现任红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三级法官,曾获红河县法院优秀党员、红河县优秀公务员、红河州法院三等功、全省法院“法院之星”等荣誉。



以“精进不休”之虚心强化自身素质


记得刚到法院时的她,也有过能力不足时没有做好工作的沮丧。为尽快适应岗位,她坚持在多看、多思、多悟、多学上下功夫,“看”老法官对不同的案件如何以“解剖麻雀”之细腻寻根问脉,案结事了;“思”面对百姓的纠纷如何打开缺口,妥善处理;“悟”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抽丝剥茧,如何自我提高;“学”在浩瀚的法条里,如何精准适用。自觉做到在学习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优解”,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加强能力不足的“本领恐慌感”,不断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潜心修炼过硬本领,将工作做得得心应手。2013年,她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经7年的沉淀,杨海帆2021年通过全省法官遴选成为了一名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她秉持着“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初心,以执行完毕每一件案件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担当、主动作为。



以“时不我待”之紧迫排忧解难


一天深夜,她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法官,你们赶快到陈某家来。他这几天打工回来了,他家明天办酒席,要到大羊街乡的农贸市场买菜,你们要赶快下来,不然又找不到他了。”



这是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2020年7月,法院审理后判令陈某赔偿李某14329.07元,因陈某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接到此案后她多方走访,经过村委会财产调查、执行笔录、谈话等程序,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每月30日前赔偿1500元,直至赔偿款全部还清之日止。但在达成协议后,陈某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把李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列入黑名单,对李某避而不见,随后“人间蒸发”、失去音信。因此次陈某家房屋封顶,陈某回家请客摆席,于是,就出现了前述一幕。


次日清晨7时,晨光微亮,杨海帆与书记员、法警早已守候在大羊街乡农贸市场,到上午9时左右,看见了到农贸市场准备买菜的陈某一行人。出示公务证并说明来意之后,干警们将陈某带到村委会,向他释明: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其现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通过前期对案件的了解,杨海帆基本掌握陈某的社会关系和财产状况,了解到陈某有一台挖机在昆明,便向其说明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和强制变卖挖机支付执行案款,在法律的威严下,陈某开始四处凑钱。


当晚20时,陈某从亲戚朋友处凑到14300元。李某也愿意放弃剩余的29.07元及迟延履行产生的利息。随着一声“支付宝到账14300元”,该案执行完毕。李某看了手机后,抓住她的手说:“法官,你们太厉害了!原来我没指望能把赔偿款执行回来,我也是抱着试试的心态,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所有的疲惫都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成就感。


青春之花在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中悄然绽放。2023年,杨海帆从执行局调整到立案庭工作,同时负责婚姻登记处“共享法庭”指导工作。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一个个诉请,对于法官来说,类似的诉求千千万,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办案过程中,她始终秉持着“一个案件就是一个家庭,家事无小事”的审判理念,深刻意识到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如我所诉”,办案实属不易。


以“庖丁解牛”之韧劲攻坚克难


2023年9月,她通过“共享法庭”的连线,成功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事情是这样的,杨某与李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为家庭琐事,李某经常与杨某发生争吵,有时还会动手。杨某多次忍让,向李某提出协议离婚,但李某不同意离婚。2023年8月,杨某向红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随后被委派到红河县法院婚姻登记处“共享法庭”。



为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收到起诉材料后的第一时间,杨海帆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发现二人在一起生活时间较长,且尚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双方之间的矛盾是可以调解和好的。


调解当天,杨某坚持离婚,因为李某没有责任担当,还经常与其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推搡。而李某则不同意离婚,始终认为杨某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和自己的母亲存在误会,导致矛盾越来越多。庭务主任见俩人各执一词,就通过“共享法庭”连线至法院立案庭。


视频接通后,杨海帆耐心地向杨某释明了离婚的条件、孩子抚养、共同财产债权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担等法律问题,并从两人自由恋爱建立起来的感情及离婚对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等角度,展开调解工作。此时,李某也表示,自己身上确实存在很多小毛病,一定会改正,希望杨某再给他一次机会。最终,杨某同意再相处一段时间,看李某今后是否会有所改变。


“法合人情则兴,法逆人情则竭”。在办案过程中,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要体现司法的温情,特别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要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就这样,杨海帆将“家和”理念贯穿审判的全过程,用司法的温度温暖每一位当事人。



很多人问她,作为管理学硕士,为什么到法院工作?还做法官?


面对这样的问题,她说,可以把这解释为是一种“情结”。她向往庄重的法袍、肃穆的法庭、庄严的国徽,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秉持人民法官初心,执着坚守法律信仰,忠实恪守法官职责,无悔守护群众利益。


 
来源:红河县法院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