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深化法检良性互动,促进提高办案质效,10月30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首次法检“两长”工作交流会商会。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两院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相关议题内容,双方就加强法检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质效、建立红河州法检两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红河州法检两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及涉极端主义案件的集中管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诉权利保障、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理等问题发表意见,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会议通过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法检“两长”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制度》。
宋兵表示,法检“两长”工作交流会商会在上中下多层面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对全州司法实践中一些相对难处理的问题做了很好地沟通交流,是一次非常务实的会商会,也是一次凝聚起共识的会商会。法检两院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抓好落实凝聚共识,形成法检合力,共商解决之道、共担法治责任。法检两院的各个层级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好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和通过交流会商会取得的共识。
李祖发表示,法检“两长”工作交流会商会主要是为了认真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强化前期州法检两院的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双方在刑事司法衔接、提炼司法经验、促进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检“两院”深层次交流协作,需要“两院”坚持协同高效,全面做优沟通交流合作机制;坚持双赢共赢多赢,创新举措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坚持担当作为,共同护航红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通过交流会商,共同携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检察工作中进一步落到实处,以司法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由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玲主持,州法院、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