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阳法院主动出击,采用“电话督促+执前和解”方式,执行完毕一起抚养费纠纷,当事人双方得以冰释前嫌并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姜某与田某离婚后,田某一直未支付3名子女的抚养费(2名已成年,大学在读;1名未成年,小学在读),故姜某于2023年8月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的子女抚养费。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
执前和解
案件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系抚养费纠纷,于是主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劝导其依法积极履行抚养义务,避免今后产生新的抚养费纠纷。
电话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田某与两名成年子女间存在嫌隙,难以沟通,于是又主动联系到两名成年子女,通过拉家常、聊学习、谈未来等方式,贴近与两名子女的距离,告知其母田某已支付抚养费,且对两名子女的学习等各方面尤为关心,希望与其母能好好相处、修复亲情。两名成年子女均表示,会主动与其母田某联系,加强交流。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田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抚养费。对此方案,姜某表示同意,考虑到田某的实际情况,姜某也自愿放弃15000元抚养费。最终,田某一次性支付3名子女抚养费34500元。
下一步,元阳法院将持续发挥“执前督促+执前和解”优势,对自动履行可能性大、和解可能性较高的案件不断扩大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程序适用范围,真正做到简案快执,为当事人提供更省时、省力、省心的纠纷化解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