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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召开1至9月审判质效分析调度会暨审判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
作者:宁李苗 罗旋  发布时间:2023-10-11 17:02:39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及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四个现代化”整体推进、系统落实,促进审判质效实现新跨越,10月8日至9日,红河中院分团队召开1至9月审判质效分析调度会暨审判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院党组班子成员、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各庭室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分别通报了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管理、诉讼服务、执行等团队1至9月案件质量指标,深入剖析当前所存在的问题短板;各分管院领导就所分管审判团队下一步工作推进作具体安排部署;各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结合工作实际,就审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如何提升审判质量指标作发言。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强调,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及张军院长讲话精神上来,明确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的方向,深化对审判工作现代化规律性的认识,激发干事创业动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要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将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落实到审判工作中。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法院内部各环节的管理责任,从严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加大诉源治理,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三要抓实审判机制现代化,进一步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要持续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准确落实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合理配置和使用司法资源。


●五要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坚决落实“逢问必填”“全程留痕”工作要求,完善干警绩效考核业绩评价制度,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只有聚焦服务发展大局的真正需要、人民群众的真正需要,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才能真正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落地见效。红河中院将下大力气抓实审判管理工作,刀刃向内解决理念、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短板不足,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实现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