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建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建水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建水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建水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派出机构3个:临安镇人民法庭、东坝人民法庭、曲江人民法庭。
所属单位1个:
1.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在创新稳中求进,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建水法治建水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着力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主体办案责任和辅助办案责任。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细化院庭长办案类型,发挥院庭长办案监督、示范效能。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水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提升司法民主。
二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各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严厉打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犯罪;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处理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妥善处理涉及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全面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报告制度,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渠道。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法院工作不断改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四是不断完善为民措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促进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助力乡村振兴。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审判工作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法院信息化建设迭代跃升。常态化开展网上办案,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强化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6.4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71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140.16万元,增加6.95%,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人员变动及案件量增长情况,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信息化项目设备购置费用均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6.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6.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同比增加152.25万元,同比增幅7.63%,上年结转结余减少23.80万元同比减幅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和诉讼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案件数急剧增加,诉讼费、罚没款缴库执行到位;三是无上年结转结余。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8.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6万元,增幅1.4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36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79万元,增幅38.89%,主要原因分析是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和诉讼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项目资金增加,案件数急剧增加,诉讼费、罚没款缴库执行到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358.5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67.0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服装经费、司法业务经费、执法办案业务经费、书记员经费、诉讼业务经费和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法庭维修改造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9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5.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医疗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1.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总额13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7.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68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9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13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75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2.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5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2.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我院受理6225件,审结5982件,综合结案率96.10%,结收案比98.81%,位列全州第二位。而现有的13辆车中,有12辆车已是10多年的旧车一直在办案业务庭使用,因此,车辆燃油费、维修费都在逐年增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依法打击犯罪,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调整民事关系,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2.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按全年执结案件的要求完成。
3.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
4.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在规定的审限内结案。
5.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
6.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
(二)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加强法院审判、执行装备建设,做好远程视频提讯、电子监控等装备的配备更新工作;加强办案区域装备的更新,重点及时更新法警装备;加强法院通信装备建设;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和囚车配备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装备建设,做好档案库房设备和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配备工作。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63万元,与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0.79%,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同步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3,23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50万元,固定资产3,032.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3.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4.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