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元阳法院执行局在建水县公安局的联动配合下,成功执结15件系列案件。这是元阳法院继“红河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实际执结的第二批系列案件。
案件情况
2018年,被执行人李某以购买香蕉的名义,向杨某等29名香蕉种植农户购买香蕉,香蕉售卖后,却迟迟未将货款支付给蕉农。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杨某等29名蕉农分别诉至元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香蕉款。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李某限期内支付蕉农相应款项。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履行,于是蕉农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充分分析案情,采取“线上+线下+布控”的方式寻找到李某的行踪。后经法院拘传,李某主动给付14件涉案案款,并与杨某等其余15名蕉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李某又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约定期限已过,仍未给付剩余案款,经法院多方查找均未找到其行踪及财产。
时隔四年,元阳法院为早日挽回剩余蕉农的损失,一直多渠道、多方式寻人查物。近日,元阳县公安局布控系统发现李某在建水县出现,遂及时向执行法官反馈布控信息。凌晨,刚接到消息的执行干警在风雨中驱车出发,第一时间赶往建水县,在公安干警的联动配合下,成功将李某拘传至元阳法院。
返程途中,执行法官轮番对李某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带来的严重后果。最终,李某电话联系其家人,从通海县赶到法院一次性给付剩余案款4.48万元。至此,该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今后,元阳法院将持续关注民生问题,以公正、高效、文明执行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效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