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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15万元货款!元阳法院一日执结36件诉前调确案件
作者:李洋 曹海英  发布时间:2023-08-02 09:13: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元阳法院针对脱贫攻坚期间发生的一批36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顺利高效执结。



基本案情



脱贫攻坚住房改造期间,经营砂石料厂的廖某为中寨村36户村民提供建房所需的砂石料,因使用量的不同有部分砂石料由村民自行购买,但一直未支付货款。2022年6月,廖某与36户村民因此产生纠纷,经上新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后,双方就此买卖合同纠纷达成协议,并由元阳法院下发裁定司法确认。双方约定于7月30日支付拖欠的砂石料款。


履行期限届满后,村民们的货款却迟迟未付清。今年7月,廖某向元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立案执行后,因案涉36名被执行人均属同一村委会,故在集中执行开始之前,执行干警积极与该村委会干部联系,逐个摸清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因案施策,精准制定执行方案。同时,考虑到该地距离法院较远,村民们来往法院交通不便,执行干警便通知在家的被执行人及其他不在家的被执行人的家属,到村委会集中座谈。


集中执行开始后,执行干警向20余名被执行人及家属释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后果;对于无法到村委会集中的被执行人,则通过电话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责令其到法院履行义务;对于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则由村委会干部和执行局干警共同做思想工作,积极促成执行和解。


经过耐心细致工作,部分未付清货款的村民们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和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陆续将所欠货款缴纳清。至此,经过一天时间,在村委会干部和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36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除3件执行和解外,其余案件涉案货款均履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今后,元阳法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深化联动执行模式,借助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的基层调解工作优势,主动出击,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基层诚信体系根基。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