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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到弥勒、泸西、蒙自三县市法院调研指导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
作者:罗旋  发布时间:2023-08-02 09:07: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近日,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先后到弥勒、泸西、蒙自三县市法院调研指导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





调研中,李祖发听取了弥勒、泸西、蒙自三县市法院2023年上半年“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开展情况、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以及整改措施。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构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压实领导责任,按照省高院部署有序推进指标体系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就如何深入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李祖发提出以下六方面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在充分认识构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重要意义的基础上,高标准构建符合本院工作情况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断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力促审判质效提档进位。


二、措施上要切实可行。要深入研究审判质量管理体系指标的思路、要求和目标,学深悟透新版考评体系特点与内外规律性,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通过苦干实干加巧干,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指标有效提升。


三、工作上要抓在平时。要紧盯考核目标积极主动超前谋划,始终坚持干在日常、拼在平时,杜绝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的错误思想,切实把握好办案节奏,从根本上保证好案件质量,做到结案均衡。


四、保障上要全面高效。要树牢全院“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抓住审判工作这个“实处”,立足审判实际,做好人员、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保障,确保审判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五、管理上要从严从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并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干事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具体责任和目标要求。


六、创新上要突出亮点。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注重经验积累转化,突出本院亮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当事人共享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一站式解纷”建设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