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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三种能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为屏边法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
作者:何治建  发布时间:2023-07-17 11:29:47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以“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主题,为屏边法院全体干警讲授了一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深刻的专题党课。



专题党课上,李祖发从如何认识和把握三种能力、如何用好三种能力、如何切实增强三种能力三方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要求,以及“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提出的背景及深刻含义,讲授了人民法院如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李祖发指出

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纲”和“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关键,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是落脚点,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为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有力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强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李祖发强调

政治能力是第一位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心态,扎实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思维能力是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只有具备系统的思维能力,才能精准把握事物和矛盾的多面性,观全貌、破难题;实践能力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能力,法院干警就是要在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把新思想、新方法运用到每一个案件中。


就如何切实增强“三种能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李祖发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


一、要提升政治能力,筑牢司法工作思想根基。

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有司法获得感。


二、要提升思维能力,全面提高审判业务水平。

要坚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勇于摒弃老思维,传统思维方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找到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水平。


三、要提升实践能力,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要做好深化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个司法案件中,找差距,抓落实,促提高;要抓好工作中的细微之处,做到谋划在前,重在平时,工作见质见效;要做好转化工作,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为目标,强化诉源治理,对照各项指标要求找方法、抓落实,切实提高“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各项指标质效。

 

责任编辑:龙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