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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举行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
作者:马叙伦 罗旋 方力  发布时间:2023-07-11 14:58:20 打印 字号: | |


7月7日,红河中院举行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此次集中学习以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主题,结合本职工作,对本次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研读和思考。



本次集中学习,邀请了州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协调科科长高瑞昌为全院干警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从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面临的风险隐患以及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做法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授课。



集中学习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聪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高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云南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十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新闻中心主任姚世刚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作发言;陈聪和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思就人民法院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重点发言。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作为法院干警,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坚决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就如何进一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李祖发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


一、提高站位,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要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历史和现状,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工作取得的成就,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毫不松懈地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认清形势,

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要把握好基础,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把握好关键,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好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握好途径,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三、立足本职,

坚决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要把握“领导权”,把牢正确方向;要种好“责任田”,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种责任”清单;要聚焦“主战场”,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要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正气;要筑牢“防火墙”,做好舆论引导,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做好“三同步”工作。



会议由李祖发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一级调研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