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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贯彻,弥勒法院这样做!
作者:朱玉 高杰 尹鸿  发布时间:2023-05-30 11:14:08 打印 字号: | |

心理学家阿德勒说:“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这句话,深刻地解析了童年的成长经历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有多重要。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值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弥勒法院做了些什么……



01 法治校园行,强化法律责任,赢取家长共鸣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该院法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古城小学,为全体学生家长召开一场别样的家长会,专题讲授《家庭教育促进法》,传授“依法带娃”经验,分享孩子家国情怀、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正确价值观养成秘籍,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和家长遵纪守法,提升法治素养,系好人生中第一颗“法律纽扣”。




02 法治社区行,提供指导服务,赢取社会协同


选派党员干警以社区“大党委”共驻共建为契机,以家庭教育为重点内容到俊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宣讲会上,结合司法实践和具体案例,为社区干部和居民进行说理释法,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介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引导社区群众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03 法治基层行,推进家风建设,赢取妇女共识


联合弥勒市妇联,到虹溪镇开展“美丽乡村·女子学堂2023年法律培训”,以妇女同胞为宣讲对象,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婚姻家庭实用法律常识,引导妇女同胞推进新时代家风建设,将法律规定转化为行动自觉,做好“家庭、家教、家风”的掌舵人。宣讲活动结束后,还向旁听人员及社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暴法》等实用法律宣传手册100余份。




04 法治广场行,扩大社会宣传,赢取全民支持


联合俊峰社区“大党委”共建单位,前往人员密集的金辰时代广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开展面对面交流,引导过往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强化家庭教育观念,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环境。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家庭教育宣传手册300余份,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50余人次,活动得到群众好评与支持。


一个家庭,父母在很大程度影响着孩子的一生。法律介入家庭教育,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得到最基本的陪伴和关爱,在健康环境中成长。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弥勒法院依法累计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切实延伸审判职能为孩子成长护航,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