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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二十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到红河中院开展现场教学活动
作者:马叙伦 王洪  发布时间:2023-05-29 17:39:3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红河州中青年干部对法院及法律知识的了解,5月23日,红河中院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课堂现场教学点”,为红河州第二十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64人进行现场教学活动。



培训班学员在法院讲解员的引导下,依次参观了红河中院警务指挥中心、安检服务大厅、法治文化广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听取近年来红河州法院多元解纷、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为使现场教学更加深动,授课内容更全面,红河中院营商环境教学团队还制作了立案流程图、执行流程图、红河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发放给学员深入学习。



随后,红河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嘉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为题,分别从“营商环境”的概念与背景、评价指标、任务分解等方面,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了细致教学,并对“三个规定”进行了讲解,强化政府干部对法院“三个规定”的认识。教学结束后,学员们围绕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指标等相关问题,与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通过此次现场教学,让学员们进一步了解了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深化了法治意识,为下一步在工作中依法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红河中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课堂”开讲以来,至今已开展五期现场教学活动。红河中院依托该平台,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开展,始终坚持在“谋、活、实、全”上下功夫,通过实地参观、聆听讲解、发放手册、现场教学、案例解析等多种方式,面向单位干部、学生等多种群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累计达300余人次,深入传播法院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取得了良好实效。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