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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晨光朝露,向失信者“亮剑”! —— 绿春法院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张梦  发布时间:2023-05-15 11:14: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25日,绿春法院针对执行案件中存在“拖、逃、躲、赖”行为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重拳出击,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


此次执行行动主要以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为主。执行现场,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从案件具体情况和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出发,灵活变通执行思路,因案因人施策,刚柔并济,精准发力,将善意文明和人性化执法理念贯穿整个执行过程。





听闻要拘留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法官,别拘留我了,我现在就还钱。”龙某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龙某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高某某保证金、借款共计22000元。在履行了2730元后,龙某某便以自己实在无力履行剩余案款为由百般推辞。经执行干警前期多次做工作和现场释法明理,龙某某一直无动于衷。将其传唤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龙某某依然没有履行义务的打算,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此时,龙某某才真正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即联系家属将剩余的19270元当场履行完毕。



临时羁押后

被执行人“反省”还钱


刘某某与李某合同纠纷一案,刘某某始终未支付申请人李某餐厅经营权转让费22740元,执行干警多次与其沟通,敦促刘某某履行给付义务,但刘某某均置若罔闻、推脱逃避。将其传唤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进行当面告知,刘某某依然百般抵赖,拒不履行,且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将其带到羁押室进行临时羁押。


在羁押室“反省”后,刘某某终于“想通”了:在执行法官准备将其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前,刘某某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让其家属通过转账履行了1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警车到家失了面子

拖欠债务主动还清


朱某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朱某某应偿还申请人陈某某13000元,朱某某履行了1198元后便一直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推脱还款,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朱某某,朱某某也是避而不见。行动当天,警车呼啸,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直奔朱某某家中,左邻右舍见状都围在朱某某家门口议论纷纷。看到警车的那一刻,朱某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顿时慌了神,立即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场履行全部欠款。




此次集中行动涉及案件10件,依法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结案3件,当场执行到位金额12.73万元,达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执行效果。


民生保障无止境,执行工作不停歇。绿春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