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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组织召开全州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
作者:夏丽萍 王景  发布时间:2023-04-03 14:3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河中院组织召开全州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推进会采用分片区方式进行,分别于3月23日、3月25日、3月28日在弥勒、建水、元阳三县市法院召开。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仲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事审判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部分民事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围绕本院2022年民商事案件审判总体情况、发改情况、开展“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的具体措施等方面内容作了专题汇报,并就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要素式审判适用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州中院民一庭庭长何红就全州法院上一年度总体结案、发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民事审判委员会专刊、专业法官会议专刊内容作了专题解读;州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宋安娥、环资庭负责人王鹏分别针对发改研析中的程序和实体部分进行领学,深度剖析发改案件存在的各类问题,就统一全州法院民商事审判尺度提出了具体思路,王鹏还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要点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为例,强调要素式审判的重要性;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嘉就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杨仲黎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州法院要强化组织领导,将“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分管院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确保任务有人管、工作有人做、追责有对象,做好工作统筹、严肃跟踪督导,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杨仲黎要求:一是要以查明案件事实为目标,找准审判方式着力点;二是要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做好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结合;三是要以审限为要求,抓好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的关系,争取审理一件、教育一片、解决一片;四是要以调解结案为追求,统筹好判决与调解的关系;五是要以案结事了为根本,认真抓好“审执分离”与“审执配合”的关系。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下一步工作中全州法院进一步统一民事审判思路,贯彻落实“制度化、精细化、精品化”管理年活动要求、高质量开展“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与会人员均表示,今后将以“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各项要求为目标,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更好的司法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2023年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