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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组织召开红河州法院调研工作座谈会
作者:马叙伦  发布时间:2023-03-29 10:46:2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红河州法院的调研能力和水平,3月27日,红河中院组织召开红河州法院调研工作座谈会。



会上,各县市法院代表、中院各部门代表及相关部门领导围绕各自在调查研究工作上存在的短板,及如何更好开展调研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作总结发言。就如何深入推进红河州法院调研工作,李祖发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


一、要树立“大调研”理念


要强调审判与调研并重,做到院领导带头参与调研工作,两级法院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全州法院重业务、精审判、出精品的“大调研”格局;要培养调研人才,从“抓高手”向“育新苗”转变,不断发掘调研人才,成立全州法院调研人才库;要建立健全调研考核激励机制,将调研成果与考核评优挂钩,激发中青年干警调研热情。


二、要推进课题调研


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问题意识,聚焦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开展调研,以调研成果推动审判工作;要围绕改革实践,发现落实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行深入调研;要结合自身优势,围绕各地特点展开调查研究;要加强课题发布与评选,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评选优秀案例,进行案例选编并积极申报。


三、要加强智库平台建设


要加强与院校合作,依托高校人才优势,相互助力,促进全州法院调研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要加强与其他法院的共建合作,学习先进法院调研经验与做法;要办好《红河审判》,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刊登优秀调研文章,提升刊物质量;要利用好网络媒体平台,加强调研工作线上沟通交流。



会议由李祖发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中院相关部门干警,各县市法院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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