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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执行路,有力度亦有温度
作者:褚梦洁  发布时间:2023-03-21 14:36:43 打印 字号: | |

万物苏醒,春启新篇。为进一步彰显强制执行力和司法公信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建水法院持续对涉合同、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小编每每与执行干警并肩作战,心中总是能燃起荣耀之感……无论是都市楼宇、还是田间地头,都是他们日复一日的办公场所;无论是深夜凌晨、还是周末假期,都是他们默默付出的上班时间……为了让一纸判决得到履行,他们利剑出鞘,让被执行人无处可遁,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院干警的铿锵誓言。


在此,小编带大家一同回顾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漫漫执行之路。



有温度!跨越山海,司法为民

寒来暑往,披星戴月;风雨兼程,千里奔波。这场跨越山海的异地执行,是执行干警诠释司法为民之情的不懈追求。



申请人某建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为15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支付了8万元后便杳无音信。经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无存款、车辆、房产、有价证券等财产,可供执行的只有位于湖北省丹江市的一处房产。随着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启动,建水法院加大了对异地房产处置的力度,2月20日,执行局副局长李碧映带领四名执行干警辗转1800公里到达湖北省丹江口市,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评估机构进入房屋进行现场勘验、数据测量等工作。此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涉案房产的司法拍卖创造了条件,本案的执行进程得到实际推进,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法庭之外,执行干警同样在用脚步丈量司法的尺度,用善意感知民生的冷暖,用奔忙传递正义的力量。



有力度!持续亮剑,集中拘留


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事关群众民生福祉,是群众最为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王某等3人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执行案件,经执行干警调解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履行期限届满后,3名被执行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催促和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司法权威不容挑战!因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3月9日,王某等3名被执行人分别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下一步,建水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用足、用好司法拘留、罚款等各项法定强制措施,持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的保持高压态势,以扎实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把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到实处,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庄严承诺。


有准度!因案施策,高效腾房


公共租赁性租房本是政府一项惠民利民工程,但总有部分租客,一边享受着政府福利,一边逃避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2019年至2021年,李某等3人陆续与建水县安居公共租赁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约定李某等承租坐落于颐泽居的公共租赁性住房。合同期内,李某等3人长期拖欠租金,并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房屋。无奈之下,建水县安居公共租赁管理有限公司将3名租客起诉建水法院,案件经审理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善执者,为民生;执善者,终得行。为让真正有住房困难的群众有房住、住得好,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执行法官逐案施策、集中攻坚。建水法院执行局依法向3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贴强制腾房公告,限期自行腾退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依法进行强制腾退。3月6日,在对这3起强制腾房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引入公正机构参与,最大限度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


执行现场,公证员首先对公租房内需要搬出的物品依次登记,再由执行干警一一清点核对完毕,由专业人员进场拆除家具、墙上装饰品等,再将所有物品搬至指定存放地点。历经4个多小时,房屋清理腾退完毕,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



把人民装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执行干警不畏挑战,用智慧与果敢,高效执行,跨过了强制腾房等一道又一道的执行难关。


大道至简,实干为先,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建水法院执行干警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饱满的热情,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增长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