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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零距离——个旧法院鸡街法庭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
作者:马引月 王金霄  发布时间:2023-03-18 21:43:16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连日来,个旧法院鸡街法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努力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梨缘亭下法治宣传


阳春三月,梨花盛放。3月8日,鸡街法庭联合鸡街镇社区、鸡街司法所、鸡街派出所等多家部门,到个旧市鸡街镇毕业红村委会加级寨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村寨的少数民族群众是普法的重点对象,鸡街法庭的干警们结合少数民族习俗,以案释法,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让其明白法治精神的重要性。



梨缘亭下,鸡街法庭的干警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面对面与群众进行交流沟通,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出发,为每一位村民解读生活常见的法律关系,引导村民如何在婚姻家庭、经济合同、人身健康权益等方面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维护好自身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宣传手册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巡回审理送法下乡


近日,鸡街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充分保障被告参加诉讼的权利,法庭多次联系村“两委”,最终见到被告,就地开庭化解矛盾纠纷。



王某与魏某原系夫妻,因缺乏养殖经验导致养牛亏损,此前为养殖所欠贷款一直未偿还,被诉至法庭。王某认为,当初是魏某坚持养牛贷款,现在两人离婚,贷款应由魏某来赔。法庭耐心给王某讲解案件的法律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王某是借款人、魏某是共同还款人,二人应承担约定的连带责任。经过法官耐心调解,王某打开心结,称虽已离婚,但欠钱不还心里确实不好受,愿意用外出打工攒下的钱先赔偿一部分贷款,所余部分与魏某共同偿还。通过当庭询问原告意见,原告同意王某的还款方案,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庭审后,鸡街法庭的干警同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交流,村干部对法庭深入乡镇村寨巡回审判,邀请村两委干部参与调解的工作模式表示肯定,同时也表示会继续与法庭在诉源治理上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多元解纷”这篇文章。


公开庭审以案释法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近日,鸡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邀请学校、团委、妇联、人大等部门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鸡街法庭的干警结合案件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加入了答疑和释法讲解环节,对未成年人家长为何成为侵权纠纷案件中的被告、因为打架受伤而诉讼的民事纠纷与因为打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区别、打架时谁先动手是否主观恶性更大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条进行了讲解,并重点宣讲了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这样的普法形式,让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并促进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培养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每一次庭审,都是普法强基的最好平台。鸡街法庭通过答疑、交流的方式,让这次普法变得更生动形象,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有力促进作用,得到了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