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边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何某拘传至法院,使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申请人李某到被执行人何某的修理厂内修车,何某表示需要更换零件,李某便支付12190元在何某处购买了汽车零件。两个月后,李某发现何某既未帮他购买汽车零件,也未将其汽车修理好,遂要求何某退还材料款,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何某答应2023年1月返还修车材料款。经屏边法院司法确认后,该调解协议生效,但履行期限届满后,何某一直未还款,李某经多次催要无果,遂向屏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何某均以各种理由迟迟不愿意履行义务。之后,执行法官将何某拘传至法院,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在将何某带至法院羁押室办理进一步手续时,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何某后悔了。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他急忙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电话让其家人将案款送到法院,还清了欠款。屏边法院也根据何某履行义务的实际表现,决定取消对其的拘留决定。至此,该案得以执结完毕。
法官提醒: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应当及时按和解协议履行。逾期或未足额履行的,法院将会依法恢复原判决(调解)书的执行,并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