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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法院:团队协作效率显,倾力执行促和解
作者:盘小锋  发布时间:2023-03-13 11:25: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口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团队、快执团队、执行实施团队通过繁简分流分段执行,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谢某英等四人领到25万元执行款,一起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案情简介


邓某、谢某(系夫妻)请张某为其住房修缮水管,因张某作业时触碰到屋顶上方的高压线,造成触电死亡。事发后,谢某英(张某妻子)等四人向河口法院起诉,同时提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该案后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邓某、谢某承担35%的责任,扣除已支付部分,还应赔偿385670.85元。因未履行,谢某英等四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河口法院于2023年1月9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河口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进行财产查控。经查,除诉讼保全的财产外,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其中冻结存款约1万元,查封房屋共有五层,仅第一、二层有合法手续,且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查封2车辆分别为小汽车和货车,未实际扣押,2车价值远不足执行标的。



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邓某、谢某,督促履行,其表示暂无能力一次性还清,希望分期给付。经反馈,申请执行人未予同意,要求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于是,该案移送执行实施团队组织拍卖。


进入拍卖程序后,被执行人再次提出分期给付方案,希望不要拍卖名下财产。2月14日,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议价并组织双方再次协商,并通过释法析理疏导双方思想,提出可再给双方一周时间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拍卖处理。




再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被执行人先支付申请执行人25万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的一致意见。2月20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支付25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河口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不断探索创新,提高审判执行效率,进一步开启为民司法“加速度”!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