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2月28日,绿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介绍卖淫案件,绿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旅局、 县税务局及县酒店宾馆行业经营者共70余名代表受邀到现场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被告人白某某经营某宾馆期间,为了能多挣点钱,容留、介绍两名女子在自己经营的宾馆内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抽取“好处费”。去年6月,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白某某自行到达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庭审现场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人指控的被告人白某某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证据进行了审理查实,根据案件的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白某某的认罪态度,同时考虑被告人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对这起容留、介绍卖淫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白某某声泪俱下,后悔自己不该只顾眼前利益而触犯法律,称自己对不起年幼的孩子,表示一定改过自新,绝不再犯。
以案释法
“容留、介绍卖淫行为促使卖淫嫖娼活动泛滥,不仅危害身心健康、破坏社会道德风尚,而且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大家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切勿心存侥幸,远离“黄、赌、毒”等败坏社会道德风气、害人害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群防群治,共同为建设平安绿春贡献力量。”
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结合案件审理情况,从容留、介绍卖淫对社会的危害角度出发,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帮教。随后,联合公安民警,向现场旁听的酒店宾馆行业经营者进行“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介绍了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告诫经营者们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酒店旅馆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机制,在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天的庭审很精彩,通过观摩今天的庭审,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增强了法治观念,还让我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和不劳而获的心态,以后一定要规范经营,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现场旁听的一名酒店经营者由衷地感慨。
此次“阳光司法”公开庭审活动,是绿春法院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把普法宣传与严格公正司法深度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被告人“现身说法”,将庭审现场变成一场“面对面”“零距离”“沉浸式”的法治教育课,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让知法、守法入脑入心,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