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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昆铁中院院长、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王泽祥到元阳、石屏法院调研指导环资审判工作
作者:罗旋 李洋 李昊翰  发布时间:2023-02-21 10:54: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王泽祥率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到元阳、石屏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调研中,王泽祥一行实地察看了元阳法院“合拉”调解室共享法庭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石屏异龙湖环境整治和保护情况,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元阳、石屏法院就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王泽祥对元阳、石屏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所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深入推进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历史使命,高站位吃透绿色发展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践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新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明确思路,创新举措】


要充分结合红河南部五县实际,进一步明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深入推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理模式改革,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和研究,及时总结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方法和裁判原则,打造一批精品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要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大局的意识,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密切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红河南部五县间的沟通协作,以工作联动、矛盾联排、纠纷联处为路径,探索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化的选择。


【四是要做好宣传,加强总结】


要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不断丰富宣传载体,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故事,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环保共识,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社会效果。同时,认真总结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经验和成效,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水平,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仲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王颖及有关同志参与、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