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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法院与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签署共同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02-15 10:06:41 打印 字号: | |


2月9日,河口法院与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共同签署《共同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部长余涛、一级调研员周晓莉、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制度创新局局长张亮、红河州贸促会副会长杨号南,及河口县委政法委、县法院、 县司法局、县贸促会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签署仪式上,河口法院副院长陈宏围绕“六个中心”打造通 报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情况。据悉,2018 年以来,河口法 院将诉前调解与委派调解相结合,充分利用与 31 家单位建立的 27 个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调解成功率多年在 70%以上的好成绩,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充分过滤、合理分流、多层次实质化解。 



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一级调研员周晓莉介绍了国际商事调解发展 历程、省贸促会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商 事调解中心建设,及昆明启航商事调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调解员组成、运营情况。



随后,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部长余涛、 河口法院副院长陈宏签署《备忘录》,并宣读聘任决定,聘任昆明启航商事调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河口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负责办理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制度创新局局长张亮表示,河口法院与省贸促会法律部的合作及特邀调解组织的入驻,为河口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他还表示,希望省贸促会同河口法院、红河片区制度创新局深化合作,促进省、州、县联合发展;强化工作交流,不断完善纠纷化解与诉讼衔接体系;立足长远,结合“区县”实际,创新人才培养,推动涉外商事纠纷法治队伍建设。 


该《备忘录》的签署,将对加强省贸促会法律部与河口法院多方位合作、共同推进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助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法治环境建设,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