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近年来,石屏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绿美”石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片来源于:魅力石屏
坚持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环境资源审判重大事项,争取支持。在此基础上,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扎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
坚持统筹推进,严格环境司法
统筹推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最严尺度、最高标准、最优程序推进辖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深入推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改革,集中管辖石屏、蒙自、个旧、屏边、建水辖区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和石屏县辖区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门庭室专人审理。202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0件,47名被告被判处刑罚,共计缴纳罚金14.1万元,生态修复金5.6万元,有效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生态保护
紧盯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石屏县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和沿湖村庄干部职工包村联户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入湖责任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安排全院干警挂钩联系沿湖村庄农户95户,通过日常巡河、入户排查等方式,积极做好问题整治、流域管护等工作。2022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干警入村排查、入户走访400余人次,开展责任河道卫生整治、“清河行动”4次,有效推动了异龙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宣”“做”结合,共建良好氛围
紧扣“爱湖、护湖、治湖、兴湖”主题,通过开展案件巡回审理、异龙湖保护专题党课、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清河行动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异龙湖保护条例》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异龙湖流域化肥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等,呼吁大家从日常生活入手,从自身做起,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参与者。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9件次,到异龙湖流域结对共建村庄讲授专题党课2次,在沿湖、沿河村庄制作异龙湖保护治理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石屏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需求,不断续写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