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呵护灵动生命,用规则守护优美环境。2022年以来,石屏法院全面贯彻“绿色审判”司法理念,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大力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助力服务辖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守护美丽生态石屏。
集中管辖燃斗志
环资审判再出发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推进环境司法改革。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部分基层法院跨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事实方案(实行)》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集中管辖石屏、个旧、蒙自、屏边、建水辖区的相关环境资源案件,全力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获得。
队伍优化强战力
环资审判再接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深入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通过在异龙法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的方式,组建了由三名员额法官、三名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承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案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归口审理,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
履职尽责重保护
环境司法再深入
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资类案件,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60件,审结59件,其中刑事案件45件,民事案件4件,已结4件,行政案件11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整合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探索构建环境资源生态恢复司法机制,将目光从惩处、保护向修复转移,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者进行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
社会各界共参与
法治宣传再传音
科学界定各审判业务部门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职责分工,注重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协调联动,促进集中管辖与诉讼便利之间的协同增效,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合力。将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有机结合,坚持将法治宣传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通过巡回审理、以案说法、法治讲座、集中宣传等形式,不断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2022年以来,开展涉环境资源巡回审理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次、社会公众200余人次旁听庭审,集中法治宣传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