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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纠纷止于诉前——石屏法院多举措做好诉前调解“大文章”
作者:金丽  发布时间:2022-12-23 17:45:04 打印 字号: | |


2022年以来,石屏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取得显著实效。


01 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机制保障



出台实施《石屏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石屏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规程》《石屏县人民法院、石屏县司法局调解员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等工作机制,积极搭建工作平台,为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提供制度遵循。与石屏县司法局联合执行调解员补贴政策,通过“一案双补”,激发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了诉前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02 内强动力,推进纠纷实质化解



由立案庭3名速裁法官兼职诉前调解工作,对起诉至法院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纠纷,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前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将法官的诉前调解案件数量计入个人承办案件数,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有效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落实。2022年以来,共开展诉前调解案件497件,占民商事案件的43.33%,调解成功271件,调解成功率54.52%。


03 外聚合力,拓宽纠纷解决渠道



积极加强向石屏县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解决纠纷的各种力量,联合司法局、人社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组建调解组织,形成调解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与石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43起,并审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同比上升4.9%;深入开展委派调解工作,选聘1名特邀调解员常驻院机关开展诉前调解,委派人民解调员、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520件,同比上升137.44%,调解成功402件。


04 优化服务,共享“智慧法院”便利



在开展诉前调解过程中,注重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广“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共享法庭”,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调解等线上司法服务,并推出裁判文书电子集约送达服务,提供电子送达、微信送达等多种线上送达方式,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指尖解纷”的便利。2022年以来,网上立案842件,网上调解案件144件。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