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矛盾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的体现,很多复杂的社会矛盾大都会对社区和谐问题产生影响。社区缺少和谐稳定,整个社会也就缺少太平。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采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
一、准确把握当前城镇社区矛盾的类型
城镇社区是基层社会矛盾的第一发生地。当前反映到社区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当前,社会各种思想文化、价值和道德观念多元并存,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在观念、道德和利益上的冲突不断发生,尤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改变以往居住和生活方式,由于长期零散居住养成的自由散乱的行为,一时难以适应统一集中居住带来的各种约束,出现邻里间擅自堆放杂物侵占楼道、无证饲养宠物、向楼下随意倾倒废水、高声喧哗等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引起矛盾经常发生。同时,由于部分新居民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因城镇化改造,住进崭新的居民楼,因此带来一定的优越感,导致道德缺失、责任意识淡薄等,引发婚姻和家庭问题矛盾纠纷,甚至导致婚姻破裂,由此带来的财产分割、儿女抚养、父母赡养等纠纷,以及家庭父子间、兄弟间的财产纠纷,这些都将会是今后新型城镇化建设社区管理出现的矛盾问题。
(二)居民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矛盾。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各城市正在大规模地进行庭院和危旧房改造,同时大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住户意见不统一,工程无法如期施工、群众的期望和需求与政府财政资金短缺的矛盾;拆迁“钉子户”,老小区旁建新楼影响原住户采光通风而阻挠施工等矛盾;在农村,农民失去“承包地”和“宅基地”后觉得生活难保障,认为祖传财产被折损,稍有不顺心或一被煽动,便会“揭竿而起”;房地产商通过各种途径改变容积率,改变房屋结构和当初购房时承诺的小区规划,折扣绿化面积和小区公共基础设施,这些行为均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当地城建规划部门串通进行,存在一定的官商勾结和腐败问题,引起广大业主强烈不满。这类矛盾涉及的居(村)民户数较多,经常引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诉甚至上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三)经营场所与周边居民的矛盾。老城区寸土寸金,住宅与经营场所混杂,因噪音、油烟污染等时常发生矛盾;楼下开饮食店,油烟味影响居民;小区内(旁)农贸市场,嘈杂且周边环境质量差;小区临学校,学生和家长为方便,超近道从小区进出,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歌厅等娱乐场所深夜歌声扰民;高端楼宇对附近住宅形成“光污染”等等。这类现象层出不穷,因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引起居民不满,而且此类矛盾有增加趋势。
(四)居民与房管部门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目前,居民在居住过程中出现了两类矛盾。一是公有住房出售后由于管理和维修问题引发的矛盾。房改后,居民的依赖思想没能及时转变,部分小区较难进行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困难,楼道照明灯、房顶墙体渗漏、自来水管道锈蚀爆裂等需要居民自己筹资维修,但居民的思想又难以统一,从而引发了居民与社区和房管部门的矛盾。二是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物业公司营利性与居民需求间始终是矛盾的,同时业主委员会尚处于起步阶段,筹建业主委员会非常困难,社区处于不支持、不反对、不指导状态,单凭几个热心的业主是很难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的,况且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其作用发挥也不是很明显,还需不断探索,当前是矛盾纠纷出现后业主首先想到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推说是开发商设计的问题,最终又推到社区和街道解决。
(五)各类经济纠纷引发的矛盾。一是因劳动用工引发的矛盾纠纷。社区在促进就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的居民不符合岗位要求,有的居民对岗位有着过高的要求,有的企业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或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导致居民对社区和企业不满。二是因民间非法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近期,民间非法集资、借贷事件频发,一经暴露,老人的养老钱、下岗工人的血汗钱血本无归,社会家庭矛盾重重。三是非法经营与行政执法管理间的矛盾。部分社区居民利用底层住宅、公用车库,违章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利用住宅楼私设小学生兴趣爱好班、托儿所;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外面人员车辆随意出入等等,一方面周边群众不满、投诉不断,另一方面经营者无赖抗法,物业公司心有余力不足,不愿管、不敢管,导致居民、经营者与物业公司以及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需要社区来调处。四是随着村级经济收益越来越多,村级财务、土地赔偿款管理成为村民关注的焦点,但其中又有腐败产生,引发的矛盾难以调和。
(六)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如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后,退休职工对企业改制不满意、认为没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要求落实“待遇”等问题,一直是影响社区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旦有人“挑头”或煽风点火,就会以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方式“要说法”。
二、认真分析当前社区矛盾的特点
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从总体上来看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社区基层矛盾具有如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居民“维权”意识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法制社会的体现,但也不排除少数居民以“维权”为幌子,煽动群众无理取闹,以达到个人目的。
二是矛盾纠纷涉及面广。如动迁安置、下岗就业等,涉及千家万户,当事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如与物业管理的纠纷,往往涉及小区内大多数居民,即使一个小饭店的污染问题也涉及周围十多户居民利益。
三是涉及法律问题增多。不仅涉及《婚姻法》等民事法律,而且涉及《环保法》、《劳动合同法》等经济法律,还有《拆迁条例》等规定,虽然大都有章可循,但当事双方受利益驱动,易出现矛盾。
四是呈现突发性、极端性、激化性。进入信息化社会以来,群体性矛盾借助先进信息技术得以快速传播,事件突发性增强;极端行为呈上升趋势,意在扩大事态,引起社会关注;一旦处理不当,矛盾极易激化,使一般纠纷激化为群体上访,局部性问题扩大为全局性问题。
社区最贴近老百姓,社区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有着频繁而密切的接触,可以直接了解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在对矛盾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方面拥有独特优势,可以有效地把矛盾解决在源头、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如果社区“端口”把不住,群众就会以“越级”上访等方式寻求解决矛盾,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和威胁社会稳定,加重党政机关的行政负担,群众也会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
三、采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社区矛盾化解成为近年来各地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在化解社区矛盾的实践探索中创造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做法和经验,这些做法和经验亟待上升到更具普适性的制度建设层面。
(一)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主体上下功夫。实践可以看出,为了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参与主体呈多元化。党政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社会组织、社区居民都作为参与主体,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无论是法院调解进社区,还是大调解格局、警民联调、“和事佬”协会、物业调解委员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参与化解矛盾的主体是多元复合的,其主体既有基层党组织的成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法律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甚至还有具有专业技能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居民。多元复合主体的形成,不仅能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而且各方力量能够各取所长,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合作,不仅能起到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效果,而且还能建立不同机构、不同群体之间的信任关系。
(二)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源头上下功夫。社区是社会的细胞,从多地社区建设较好的实践来看,呈现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力争将矛盾纠纷发现在社区,排查在社区,解决在社区。因此,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矛盾发现机制,观察社情民意,了解百姓想法就十分重要。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提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在实践中的创建的“和事佬”协会和邻里值班室,其成员的重要职责就是搜集百姓信息,了解百姓想法,理顺百姓情绪,从而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而警民联调机制和法院调解进社区则从矛盾发生学的角度,防止将矛盾从小演变为大的层面来进行化解。
(三)着力在充实健全调解机构上下功夫。当前,民间矛盾纠纷已日益复杂,涉法问题及一些专业性的问题不断增多,原有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和方式已不能完全胜任新时期的矛盾化解需求。针对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建立相应的专业化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疑难纠纷,将是人民调解工作在新时期的发展趋势,也是人民调解更好地履行职责,真正发挥社会“稳压器”、“防震器”的必然要求。从社区层面来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公益保障调解委员会、治安案件警民联调组织等都属于专业化的调解组织,它们对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调解的效率、提升调解人员的素质都会带来显而易见的效果。
(四)着力在建立完善排查纠纷制度上下功夫。当前社区是大量社会矛盾的汇集地,社会矛盾的消解势必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作为支撑。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社区可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本社区实际,根据矛盾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分别建立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做到“小矛盾不出楼道、大矛盾不出社区”,千方百计地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村、社区、企业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章制度,充分调动社区调解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群力,将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
(五)着力在矛盾纠纷化解成本上下功夫。矛盾的化解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完全由社区承担,社区居委会势必难以为继;如果由当事人完全承担,则有可能将矛盾进一步激化。因此,合理的利益和责任分担机制十分重要,既有助于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或微小状态,又能够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利益分担机制:一是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社区的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补贴,以调动他们调解矛盾的积极性;二是由对引发矛盾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当地政府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调处成本。
四、充分借鉴“枫桥经验”创新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社区建设基础。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必须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一是要靠社区党建引领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社区建设的正确方向。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动员驻社区单位加大设施开放、人员交流和资金帮扶力度,形成阵地联建、活动联创、信息联通的良好态势,整合发挥社区公共资源效能。二是要靠党内民主保证居民民主。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积极探索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要按照“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改进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方式,通过支持社区居委会充分行使自治责权来落实党的任务,通过支持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来赢得群众拥护。三是要靠党员作用带动居民参与。要加快推进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推广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机制,鼓励流动党员到社区参与组织生活,大力开展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服务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自治和服务活动。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社区“自治”是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践贯穿于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要扩大有序参与。加快完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的制度,稳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发展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民主形式,创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融入社区、参与社区管理的条件,拓宽利用社区媒体、互联网络、移动设备等参与渠道。二是要加强议事协商。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推进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涉及居民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协商议事范围,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群众意愿。三是要强化权力监督。继续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区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将社区工作的办事流程、工作进度、执行效果、经费收支等情况公之于众,置于居民群众监督之下。有序开展社区居民对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工作情况的评议,对市政服务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居民民主权利与合法权益。
(三)强化能力提升,发挥社区服务作用。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必须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提高服务设施的可及性。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扩大社区服务设施网络覆盖。要提高社区服务设施使用效率,按照服务活动场所最大化的原则合理布局,在标识使用、窗口设置、设备配置、环境装修等方面体现服务宗旨。二是要提高服务项目的普惠性。推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做好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文体教育等工作。制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共享社区服务的措施,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多样化,建立行政机制、志愿机制和市场机制互联互补的社区服务供给方式,推广日间照料、康复照料、慈善超市等特色服务,满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体的特殊需求和普通居民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三是要提高社区服务的便捷性。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信息平台与行政管理系统联网,增加社区信息屏、信息亭等公益性信息设施数量,做到社区服务管理全方位、全天候和全覆盖。支持社区信息化建设运营机制改革,强化政府支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进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群众认可的企业参与,形成公共资源、社会资源和企业资源合作协力、互惠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科学创建,完善社区工作机制。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努力把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一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强化工作督促和任务落实。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做好资金使用、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优先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社区服务管理条件。二是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要依法依章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工作队伍人才结构。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分级组织、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三是结合实情主动创建。要深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服务机制创新,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和地利条件优越的社区建设,在探索中积累工作经验,为全省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社区建设提供鲜活样板。要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社区服务管理成效显著、经验过硬、群众满意的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