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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实证分析报告
作者:王伟 杨雅淇 尹海屹  发布时间:2022-11-08 16:38:10 打印 字号: | |


一、近三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立案情况


(一)近三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立案总体情况


在云南智慧法院工作平台“全市案件查询”模块,以“立案案由:危险驾驶罪;立案时间:2021年/2020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020年/2019年12月31日;适用程序:刑事一审程序,检索到如下数据:

 


从上图可以看出,近三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案件数剧增,呈“井喷式”增长,2021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数与2019年、2020年相比分别增长319.52%、75.25%;从占比情况看,近三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数共计4470件,占全州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29.90%,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数在刑事一审案件数中的占比分别为15.40%、29.33%、39.12%,占比逐年递增,逐渐成为全州刑事一审案件立案数之首。


(二)近三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立案数

 



由上图数据可知,从纵向看,全州法院近三年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立案数总体均呈现上升趋势;从横向看,2021年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立案数位居全州前三的分别是弥勒法院(603件)、金平法院(369件)、蒙自法院(327件),位居后三位的分别是石屏法院(8件)、绿春法院(54件)、屏边法院(67件);与2019年相比,2021年危险驾驶罪案件立案数增幅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屏边法院(857.14%)、弥勒法院(509.09%)、金平法院(504.92%),增幅位居后三位的分别是石屏法院(0.00%)、开远法院(74.29%)、红河法院(132.43%)。此外,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出的全州各县市人口数进行对比数据对比可发现,石屏(271951万人)与红河(284607万人)的人口数相近,但2021年石屏法院的危险驾驶罪案件立案数比红河法院少10.13倍;建水(534205万人)与弥勒(538083万人)的人口数相近,但2021年建水法院的危险驾驶罪案件立案数比弥勒法院少2.84倍,开远(323031万人)与金平(331377万人)的人口数相近,但2021年开远法院的危险驾驶罪案件立案数比金平法院少2.02倍。


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的立案数主要与以下三个方面有关: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数;2.当地交警的查处频率;3.检方的起诉尺度。如前所述,近三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审案件立案数大幅度攀升,但在此期间全州各县市的人口数量并没有明显变化,也即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数相对而言不会有很大的增减变化,因此,导致全州法院近三年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立案数急剧上升的原因主要归结于当地交警执法频率以及检方起诉的尺度,同样,全州各县市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立案数的差距也可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追根溯源。


二、2021年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情况分析


在云南智慧法院工作平台“全市案件查询”模块,按如下维度筛选样本:结案案由:危险驾驶罪;结案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检索到2313件案件,其中红河中院46件,十三个基层法院合计2267件。为避免当事人信息的重复统计,将当事人相同的刑更、刑监、刑再以及二审案件扣除,扣除后全州单人单罪的危险驾驶案件总数共计:2232件,全部纳入分析范围。

 

 

下面将对纳入分析范围的2232件案件从犯罪行为类型、被告人基本信息、裁判结果等多维度进行分析。


(一)犯罪行为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行为类型有以下四种:(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过筛查发现,在纳入分析范围的2232件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有99%以上案件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二)被告人基本信息统计情况


1.被告人性别情况



从上图可知,从性别分布看,危险驾驶罪男性案件数多,共计2218件,占比99.37%;女性案件数少,共计14件,占比0.63%,结合危险驾驶罪中酒后驾驶机动车占比多的情况看,因男性驾车的几率高于女性,酒后驾车的几率也相应更高。


2.被告人犯罪年龄分布情况



    从上图可知,从年龄结构来看,被告人年龄在31-40岁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最多,占比35.00%;排名前三的年龄段分别为:31-40岁(781件,占比35.00%)、21-30岁(621件,占比27.82%)、41-50岁(520件,占比23.30%);50岁以下的被告人占比达到89.16%,结合被告人男性较多来分析可发现,危险驾驶罪犯罪主体集中在中青年男性,这与中青年男性平时社会交际应酬较多、生活压力较大,导致其饮酒频率高于其他群体有关。


3.被告人民族分布情况

 


从上图可知,从民族分布看,被告人为汉族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最多,占比40.01%;排名前三的分别为:汉族(893件,占比40.01%)、彝族(603件,占比27.02%)、哈尼族(331件,占比14.83%),这虽然与全州各民族的人口基数有关,但也与少数民族“酒文化”影响的根深蒂固密切相关,不醉不归、一醉方休等陋习迫使不少驾车人不得不饮酒,并进而产生危险驾驶罪频发的连锁反应。


4.被告人政治面貌分布情况

 


从上图可知,被告人政治面貌为群众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96.42%,被告人为中共党员的案件占比3.45%,但结合中共党员的基数本身亦较小来看,中共党员对危险驾驶罪的警示认识仍有待提升,部分党员法律意识不强,侥幸心理严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员要切实吸取教训,时刻牢记身份,严格遵纪守法。


5.被告人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从上图可知,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最多,占比44.31%,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小学及以下(989件,占比44.31%)、初中(796件,占比35.66%)、中专(189件,占比8.47%),可见,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大多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因此在针对本罪的普法宣传时应侧重低学历人群,但不可忽视的是,高学历人群在危险驾驶罪中的占比也达到了8.20%。


6.被告人职业分布情况

 


由上图可知,被告人为农民的案件数最多,占比81.77%;排名前三位的被告人身份分别为:农民(1825件,占比81.77%)、无业人士(241件,占比10.80%)、公司职工(34件,占比1.52%)、个体(34件,占比1.52%),但从上图亦可看出,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的职业类型涉及面广,公务员、事业人员、教师、医生、律师等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仍不断出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不良行为,对此各单位应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信号,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全州法院危险驾驶罪一审裁判结果统计情况


1.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情况


(1)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比例

 

 

由上图可知,在全州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中,被判处予以刑事处罚的案件数量多,占比98.92%,换言之,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法院仅非常例外地免予刑事处罚,予以刑事处罚为常态。


(2)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情形


经过筛查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24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发现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呈现如下分布:



从上图可知,在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危险驾驶罪一审案件中,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绝大部分在120mg/100ml以下,除血液酒精含量外,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24件案件还具有以下共同点:1.被告人存在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以及事后积极赔偿等一种或多种情形;2.被告人不存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中规定的八种从重处罚情节。此外,被告人醉酒行驶的路段距离、时间等也会成为影响是否免予刑事处罚的因素。


2.缓刑适用情况


(1)缓刑适用比例



 (2)缓刑时间分布


  

由上图可知,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的案件相对较多,占总案件的比重达到了87.77%。在适用缓刑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排名前三的缓刑时间分别为:缓刑3个月(583件,占比29.76%)、缓刑4个月(422件、占比21.54%)、缓刑2个月(409件、占比20.88%)。


3.拘役实刑适用情况


(1)拘役实刑适用比例



(2)拘役实刑刑期分布情况


 

由上图可知,危险驾驶罪适用拘役实刑的案件相对较少占总案件的比重达到了11.30%,在被判处拘役实刑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排名前三的拘役刑期分别为:拘役3个月(75件,占比30.12%)、拘役4个月(54件,占比21.69%)、拘役2个月(51件,占比20.48%);被判处4个月及以下拘役刑期的案件数量较多,占比达到84.34%。


(3)拘役实刑的适用情形


判处拘役实刑抑或是缓刑需要综合考量危险驾驶本身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表现等因素来确定,通过筛查判处拘役实刑的249个案件可发现,酒精含量并非决定是否判处拘役实刑的唯一因素,被判处拘役实刑的案件一般存在以下几个加重情节:1.存在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不合规(如未经注册、无号牌、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2.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3.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4.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5.在诉讼期间拒不到庭、认罪态度差;6.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此外,以下因素也会影响到是否判处拘役实刑:

1.被告人驾驶的机动车类型。参照《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089)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以将机动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小型机动车辆(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第二类是M1类(驾驶员外,乘客座位数小于等于8个)的小型乘用汽车和N1类(厂定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吨)的低速载货汽车等;第三类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体积或载重较大的车辆。机动车类型每提升一个档次,量刑相应会更重一些。


2.酒后驾驶的道路类型。道路类型可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小区、单位和停车场等限制为低速行驶的道路;第二类是城市主干道、辅路等中速道路;第三类是以高速公路为代表的专为机动车辆高速行驶的特殊道路。道路类型每提升一个档次,量刑相应会更重一些。


3.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及社会表现。若被告人曾因危险驾驶罪或其他犯罪被判处缓刑,但在缓刑期间再犯罪,则即便被告人酒精含量未超过120mg/100ml,且不存在以上加重情节,仍会被判处拘役实刑。


4.罚金金额分布情况

 

由以上图表可知,在被判处罚金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排名前三的罚金金额分别是:3000元-3999元(552件,占比25%),2000元-2999元(513件,占比23.23%),4000元-4999元(327件,占比14.81%)。


(四)案例展示


案例一【免予刑事处罚】:2020年11月13日20时10分,被告人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屏边县新现镇方向驶往屏边县城方向,当车辆行至喀东线K8949+50M处时,被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屏边法院综合被告人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乙醇含量程度,且未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真诚悔罪等情况,其犯罪情节轻微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二【判处缓刑】:2021年4月26日19时45分许,闵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建水县城方向驶往南庄镇方向(老路),行驶至回龙路口的烤鸭店门口处时,在左转过程中,车辆前部与对向行驶的由被告人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前部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中心鉴定:送检的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经建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勘查认定:闵某、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建水法院综合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等情节,认为对其适用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案例三【判处拘役实刑】:2021年3月30日23时40分许,李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蒙自市天竺路与文澜路交叉口时,被蒙自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乙醇含量为375mg/100ml血。经查,李某于2020年11月24日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蒙自法院综合李某具有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且乙醇含量超200mg/100ml血,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撤销其缓刑,对其实行数罪并罚等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原判刑期拘役四个月,总和刑期拘役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决定执行拘役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五)结语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制范畴,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令人深思的是,近年来全州危险驾驶罪仍保持高位态势,刑事防控边际效应下降,这与不少人对危险驾驶罪仍抱有侥幸、旁观、试错心理,视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对国家的法律置若罔闻密切相关。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并将直接导致失去工作、失去自由、财产损失以及影响子女前程等惨重后果。为实现“醉驾”案件总量下降,从“治标”转为“治本”的目标,多管齐下加强对“醉驾”犯罪的治理势在必行:


1.以酒驾“犯罪危害”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潜在的教化规制功能,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对驾驶员劝酒”、“不出借机动车给饮酒者”等观念深入人心。


2.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监督力度,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信号,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3.党员干部、公务员、教师、律师不仅自身要正,同时要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影响身边的人,以身作则作好表率。


4.一般群众要培养好懂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马叙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