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县法院甲寅法庭坚持“党建强引领,全省走前列”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践行者,扎实开展“农耕生态法庭”品牌创建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乡村振兴、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2年,法庭多名干警荣获州级以上表彰。其中,李卓亚荣获“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赵虹荣获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苏兆阳荣获“红河州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物质装备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稳步增强。2022年1至9月,甲寅法庭受理案件153件(含旧存22件),结案145件,结案率为94.77%, 结收比为110.69%,调解、撤诉案件143件,调撤率为70.10%(含诉前化解),巡回率为80.69%。
二、打造“农耕生态法庭”品牌,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治理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创立“农耕生态法庭”品牌。立足辖区实际,拓展环境纠纷解决方式,发挥司法作用促进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哈尼稻作梯田的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为红河县的绿水青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高品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开展中,还会同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红河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局、红河县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农耕生态文明”“哈尼梯田保护”“助农秋收”“法护阿姆山”为主题,在哈尼梯田较为集中的甲寅、宝华两个乡镇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受众5000余人。
三、创建“哈尼哈巴”调解室,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庭调解,其中重点深入挖掘“哈尼哈巴”(是独具特色的哈尼古歌的统称,流传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传承人,聘请辖区内21名传唱“哈尼哈巴”的德高望重、知识渊博的“摩批”(哈尼语音译,意为“智慧超群的长者”)作为法庭特邀调解员,利用其懂法律、知民情、晓风俗的特长,促成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地方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 年1至9月,特约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19件。
四、推出“哈尼法官说”普法栏目,强化区域性双语普法
推出“哈尼法官说”系列哈尼语普法视频栏目,主要宣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急需的普法项目,将法律法规翻译成哈尼语,用“乡音土话”宣讲法律法规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急需的普法常识,打通法律法规与哈尼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有效增强了受众的体验感、获得感。该栏目面向红河县28.38万哈尼族群众,并辐射周边各县市哈尼族群众,现阶段已推出“哈尼法官说” 33期。
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启为民服务新模式
贯彻“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院裁判终局” 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司法审判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紧密结合,实现问题共治、风险联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联系,根据纠纷类型特点,探索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专业化调解机制,强化风险排查稳控。持续推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模式,全面提升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质效。2022年1至9月,诉前化解案件59件,实现“治未病”与“治已病”、法治宣传与案结事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