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山阳山钟灵毓秀,金湖大屯海静影沉璧,倘甸河沙甸河碧水奔流……
回首十年,个旧市牢记总书记嘱托,生态文明建设蹄疾步稳。
回首十年,锡都大地气象一新,铺开了绿水青山的美好图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世界锡都宜居个旧”的城市名片被再次刷亮。
回首十年,个旧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01“方向准”才能“步子稳”,十年磨就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利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司法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刮骨疗毒,重拳出击,誓还家乡碧水蓝天。这十年来,个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锡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滥砍滥伐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审结环资案件43件63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3件,打响了史无前例的环境保护战。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留下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殷殷嘱托。
2016年7月15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个旧市作为全国重点有色金属基地之一,长期承受着粗放发展带来的污染之痛。个旧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成为当务之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2017年6月7日,个旧法院依法对腾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落下了红河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第一锤”。
2017年10月10日,个旧法院在第七法庭公开宣判了“选矿废水违法倾倒”的污染环境案件。直接向重金属污染“毒瘤”亮剑开刀,奏响了个旧资源型老工业城市的绿色变奏的“第一章”。
2020年8月13日,个旧法院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保和乡人民政府怠于环境整治、清理垃圾污染行为违法”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现场监督,有关部门旁听案件庭审,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打出合力“组合拳”,通过司法审判、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提升环境资源监管和执法水平。
十年来,个旧市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司法协作模式日趋成熟,跨部门联动治理不断拓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司法亮剑出鞘,鼎力护“绿”,筑牢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屏障。
02“执亮剑”才能“入人心”,十年耕耘播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的生存发展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生态审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审判多重发力。个旧法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公开审理宣判和公布一批生态典型案例,邀请当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旁听和有关媒体参与报道,审判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同时,个旧法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成现代化科技法庭11个,其中三级联网科技法庭10个、便携式科技法庭1个,实现了庭审全公开,提升了数字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智能化水平。
执行坚决有力。个旧法院秉持“为担当者担当,让不负责的负责,让有为者有位”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执行行动,从“法院单打独斗”到“各方联动支持”,从“传统人海战术”到“信息化高效执行”,从“执行监管薄弱”到“管理规范有序”,从“当事人抗拒执行”到“执行强制力显著”,从“执行手段单一”到“执行方法多样”从“群众不了解执行”到“执行公开透明”,实现惩处与环境修复并重。2017年7月18日,个旧法院依法对坐落于个旧市蔓耗镇牛棚村至绿水河电站途中的一处约18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至此,个旧辖区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首例行政处罚案执行完毕,亮眼夺目、熠熠生辉的执行工作新画卷徐徐展开。
宣传群策群力。个旧法院通过“以案释法”、送法进乡村等方式,编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印制环境保护普法手册,现场播放庭审典型案例滚动视频,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义务等法律知识,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让保护生态环境在锡都人民的心中落地生根,让更多人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生活,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个旧”。
03“守得住”才能“走得远”,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征程
当前,我国迈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处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个旧法院更要紧扣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守住初心使命,做到“四个坚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坚持站位全局、胸怀大局,紧扣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原则,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力度,以司法方式促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优先,在案件事实查明、生态修复等方面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灵活运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公正裁判,将经济发展、人的活动控制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能够承载的限度内,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系统保护,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注重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以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重点流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治理和保护。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生态环境治理协调联动机制,以司法裁判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坚持以法治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方式,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责任,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
笃行致远,砥砺前行。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个旧法院人将全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