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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18:02:4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庭审时间预计两天26日-27日),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建水县鸿辉种养殖产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普光辉、陈正芳等十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十二

 

 

疫情防控提示:1.所有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员需提供首次开庭前24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2.“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符合上诉要求者,方能进入法庭参加庭审。


 
责任编辑:龙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