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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法院:节前执行不打烊,为民司法暖人心
作者:赵梓妤  发布时间:2022-01-27 17:04:29 打印 字号: | |


春节前夕,金平法院执行干警依然披星戴月、风雨无阻地奔波在执行路上,把握春节有利时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近日,该院顺利执结一起长达十一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0年6月,刘某乘坐冯某驾驶车辆途中,由于冯某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车辆侧翻,造成刘某四级伤残,失去生活和劳动能力。随后,红河中院二审判决冯某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108374.72元。冯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刘某遂向金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冯某发出执行通知,同时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并邀请金平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监督执行。通过调查,被执行人冯某生活来源主要靠打工,因交通事故还造成其余两人损伤,为支付三人医疗费,冯某向亲戚朋友借款4万多元仍未还清,已无赔偿能力,除扣划其存款4000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此,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考虑到刘某长期用药,家庭经济负担重,金平法院为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5000元,解决刘某的实际生活困难。


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干警从未放弃,近日得知被执行人冯某在家,执行局长袁红立即带领干警前往。为使案件顺利执行,提前制定执行方案,找到冯某后,积极做冯某及其家属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的各种强制措施与法律后果,同时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对申请执行人刘某家属做思想疏导。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执行干警的真诚和耐心促使双方相互体谅,互相让步,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冯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5万元,余款刘某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冯某经多方筹措资金,将5万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刘某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款,喜笑颜开。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金平法院始终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度,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罗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