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具体来说,这是政法系统今后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导。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如何认识这部法规。充分认识:1.《条例》的出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2.政法工作是党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的重要形式,是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和发展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锐利武器。3.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二是如何学习这部法规。梳理《条例》规定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三个“明确”:1.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2.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3.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三是如何抓好具体贯彻落实。在政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地方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具体来说,1.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向院领导、向上级法院、向州委政法委请示汇报,要以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树立请示报告意识,熟悉请示报告事项、学习实践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做好《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以《条例》规定的工作方法和基本原则为界限,运用好法律条文,逐步形成二者的融会贯通,以具体的执法办案落实《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