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总攻”是全省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出的冲锋,蒙自市法院紧跟步伐,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长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下达“最后通牒”。7月27日,蒙自市法院就通报了一起公务员因拒不履行义务而被强制腾房的案件。
一朝失信,公务员成被执行人
张三(化名)是一名公务员,有着丰富的任职经历,在很多岗位上从事过重要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付出过不少心血。但在2015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张三因向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最终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拿到判决后,张三并没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遂向蒙自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场针对公务员的特殊的执行活动就此拉开帷幕。
数次推诿,失信行为积重难返
由于张三是公务员,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法规,蒙自市法院执行员们对张三进行了积极劝导,说明事实、摆明厉害。可张三始终认为,自己是为他人担保而被卷入欠债漩涡的受害者,而借款人没有履行全额还款义务,这个责任怎么也不能算到自己头上。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张三多次违反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和解协议,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张三的财产进行了处分。今年6月,法院依法对张三居住的房屋进行了拍卖,房屋的所有权已由他人获得。就此,法院向张三下达了迁出房屋的通知。可张三却一再拖延,拒不履行义务,失信的错误在他身上越积越深。
强制腾房,最终痛失立锥之地
法不容情,对公职人员也毫不例外。7月26日,法院对张三进行强制腾房,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由于没有事先整理家中的物品,执行员们工作至深夜,将张三的家当清出房屋,张三也被拒绝再进入屋内。痛失立锥之地,让张三失落之极,他数次向执行人员提出的“人道主义”,并不能阻止强制执行工作的脚步。寂静的夜晚,张三独步在落寞的街道上,城市中闪烁的霓虹与他无关,曾经的辉煌也无法挽回此刻的凄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张三的心里或许这样想。
“云岭总攻”,正在向纵深发展
“云岭总攻”蒙自行动已经全面铺开,在市委的坚持领导下,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机制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形成“联合攻坚”的工作局面,真正建立起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懈努力。
法律贴士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