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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查控威力显 借款纠纷终执结
作者:元阳法院 王克宝  发布时间:2018-03-29 09:20:07 打印 字号: | |
  “多亏了法院,我借出去的钱终于要了回来”。3月1日上午,接过执行案款支票,申请人张某的脸上写满了激动,随即把一面写有“执行攻坚,热情为民”的锦旗,交到了元阳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手里。

  张某与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可谓是一波三折。后经二审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7年11月30日前,债务人毛某偿还借款债权人张某本金及因诉讼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520703元。后因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毛某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毛某,希望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责任。毛某虽然口头上答应一定给付,但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一会说马上给,一会说再过几天,时间一拖再拖。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消息,毛某一直在做工程建筑,收入颇丰,名下车房均有,完全有能力给付案款。

鉴于毛某的行为,法院认定其属于有能力给付而故意逃避,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毛某在诉讼阶段,其一处房产,一处住宅用地已被法院查封,可进行拍卖,以偿还其拖欠申请人的案款。

  得知自己名下的房产及地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下一步就是拍卖,毛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赶紧联系法院执行局,承诺一定会及时把案款兑现。2月12日,毛某致电法院执行局,称案款已经如数打到了元阳法院执行局账户上,请求法院解除对其名下房产地产的查封措施。执行干警查询法院执行局账户,毛某果然已经把案款如数打到了执行账户上。随即,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张某,案款已经执行到位,可以到法院领取了,并解除了查封措施。

  3月1日上午,张某和朋友赶到元阳法院执行局,半个小时后,就办完手续,如数拿到了案款支票。从今年1月5日该执行案件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到3月1日申请人张某拿到全部案款,案件执结。元阳法院高效的司法作风,热忱的司法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了司法的权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司法威严,赢得了当事人的真诚赞誉。(王克宝)
来源:元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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