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以为那些事情还发生在昨天,因为每一个细节还是那么清晰,不经意间一回头,才惊觉在法庭已度过3年光阴。岁月流淌,带走了许多事,相忘了许多人,但3年在法庭度过的日子,依然清晰鲜活地印在回忆里,没有褪色。
小新街,有着美丽的名字,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的人纯朴富裕,生活安宁闲适。法庭人不多,老道的庭长带领着我们1个、2个、3个年轻的兵。在法庭的日子,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接待每一个来访者,对自己的工作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和精力,将每一个平凡的日子演绎得丰富多彩。
记忆中那时候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日程满满,但条件简陋,交通不便,外出办案,大部分时间靠双脚行走。法庭所辖5个乡镇,为了方便群众诉讼,经常到别的乡镇接待当事人,能调解的就地调解,不能调解就发出相关法律文书。有一次去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由于山路崎岖,不通大路,我们只得背着卷宗,顺着隐藏在山间的羊肠小道步行前往当事人家中。整整4个小时的山路,直走得我腿脚发软,饿得眼冒金星。到达后,虽然找的是被告,但我们受到了热情的礼遇,那家人拿出了过年也舍不得吃的东西来款待我们,但是我们三个人,直到离开也没有碰那些东西一下。第二天,那案件就调解结案了。那是我至今为止走过的最远的路,所以我总记得。在那种艰苦的条件下,法庭受理了那么多琐碎简单的案件,我们就忙着化解那些鸡零狗碎的纠纷,平息邻里左右的矛盾,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安宁典雅,波澜不惊。
经常有年轻的夫妻,在家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时,就拿了结婚证气急败坏地闯进法庭,将结婚证扔到桌上,叫我们快快给判决离婚。年轻的我们那个时候却显出了与身份不相符的老成持重:先把结婚证收下了,再和风细雨地给双方一顿规劝,让他们回去等通知。过不了几天,两个人就会面红耳赤、期期艾艾地来到法庭。且不去管他们。总会有个人低眉顺眼地开口:“法官,我们来拿回结婚证呀。”临走时还会自觉地再三向我们保证:“下次再也不这样了。”邻里之间吵架、斗嘴了,也推推搡搡地来到法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说完了,信任地让我们评个理,了个公断。还有那做买卖的,开店的,签了合同也爱拿来法庭让我们看看有无缺漏,是否合法。这些鲜活生动的繁琐俗事始终贯穿在平常人家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因此有了浓郁的烟火气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法庭的人在小乡镇上有着极好的人缘,总有人邀请我们去家里吃饭,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亲切自然。但是从我来到法庭的第一天起,老庭长就给我们上了来到法庭的第一课,要我们约法三章,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抽一根烟,不喝一杯水,对于乡亲们的盛情邀请,我们只能微笑着拒绝。吃过饭后从小乡镇走过,浅浅的欢声笑语和明亮的灯光流淌在街上,给夜归的我们一些温暖,一些欣慰。
在法庭的日子就这样,虽然苦但很快乐!!!